汽车先进复合材料项目组仓储混料打包系统竞争性谈判(第二次)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先进复合材料项目组仓储混料打包系统竞争性谈判;采购人为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现对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先进复合材料项目组仓储混料打包系统竞争性谈判,特邀有兴趣的潜在单位参与报价谈判。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汽车先进复合材料项目组仓储混料打包系统竞争性谈判
2.2采购范围:详见第二章采购内容
2.3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交货,入场后1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2.4交货地点: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5 该项目报价金额:报价金额范围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款、安装调试费、包装费、上车费、运费、卸货费、运输保险费材料到厂后卸货至买方指定地点)
2.6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若买方付现金(即电汇),卖方给予买方支付金额1%的现金折扣。合同签订后,卖方发货后30日内出具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设备(部件)运到买方现场经双方验收合格后,买方支付总货款的60%,设备(部件)安装调试完毕经双方验收合格后,买方支付总货款的30%;总货款的10%作为质保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考核12个月后支付。
3. 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参与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在中国境内合法工商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与采购设备(部件)的生产、销售相应的经营范围;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期限内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 竞选人可为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参与竞选的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 竞争性谈判规则
4.1报价文件要求密封,并加盖竞选单位公章。
4.2报价人应根据自身实力和对采购文件技术参数的理解,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报价,报价要求体现单价、数量及总价,含分项报价明细。
4.3报价货币为人民币(RMB),应包含设备(部件)款、税金、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等一切费用。
4.4报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函、营业执照、业绩表、法人委托书。
5.竞争性谈判办法
5.1本次竞争性谈判采取综合评分法。
(1)对满足资格要求的所有竞选人的谈判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
(2)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竞选人中,综合评分最高的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综合评分次高的成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依次类推。
(3)因谈判小组作否决处理,导致有效供应商不足三个的,谈判小组应当否决所有谈判文件。
(4)评分方案
汽车先进复合材料项目组仓储混料打包系统竞争性谈判评分方案 | |||
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 竞选报价分:60分; (2) 竞选技术分:40分。 | |
2 | 竞选基准价计算方法 |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竞选人的竞选总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竞选总报价的竞选基准价,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 | 竞选总 报价评分标准(A) 60分 | 竞选总报价 (满分60分) | 竞选总报价与竞选基准价相比,低于或者等于基准价得满分6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扣1分,扣完为止。 按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技术评分方案 | |||
技术部分(B) 40分 | 设计方案、安全性及配置 (满分21分) | 总则:技术参数必须实事求是,且满足本公告第二章中技术指标,不满足者,竞选文件作废处理。在满足的前提下,根据竞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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