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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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8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4,934,560.97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无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F02C冷修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工程 答疑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F02C冷修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工程答疑发布如下: 质疑1、(一)招标文件要求2023年1月1日前施工进场,12月26日开标,公示三天才能签订合同,请问合同能否在30号一天内签字盖章完善并进场施工,施工前是否还有相关手续办理导致无法进场施工?(二)节点工期一:①2023年1月20日前,完成结构图中:图名A区水泵房改造布置图-图号:1033(2022C)S-01G-16-改01和图名B区夹层加固改造平面布置图-图号:1033(2022C)S-01G-19中所有工程内容;②2023年1月30日前完成结构图中图名:A区夹层屋面加固平面布置图/A区设备基础底板平面图-图号1033(2022C)S-01G-17中所有工程内容;若同时达到以上①②两个时间节点奖励人民币30万元,在此基础上,每提前一天再奖励2万元;若未同时达到以上①②两个时间节点,则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30万元作为违约金,且每推迟一天再扣除2万元。如果1月1日能施工进场,20号之前需完成结构图中的拆除、结构加固和基础工作,从施工周期的客观规律上根本无法完成,首先拆除-除渣-支模-钢筋-混凝土浇筑-养护工序如此之多,再加上21号农历除夕,春节前夕各大供应商物流均停业,商品混凝土无法生产,如何满足春节期间的商品混凝土和材料的供应需求。其次施工期间正值南方冬季,气温较低,环境温度低于5℃无法浇筑混凝土并且无法保证浇筑质量,此部分受气温影响的工期如何计算?混凝土还有养护期,是浇筑了就算工期完成还是养护期满检查合格算工期节点完成,目前给的工期连混凝土养护周期都不够。最后若未同时达到以上①②两个时间节点,则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30万元作为违约金,且每推迟一天再扣除2万元。这不是明摆着要扣乙方30万元及以上的罚款吗? 答疑1: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2、项目经理要提供保险证明,但按有关规定,项目经理注册证65岁以前都有效,但男60岁以后,女50岁以后就没有保险了。能以劳动合同和退休证明代替保险证明吗? 答疑2: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3、请问:红名单单位是否可以减半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是否可以有一定优惠? 答疑3:红名单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金额减半,投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单位,以开标现场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 质疑4、重庆市兴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及荣昌区发改委两单位联合,在荣昌区人民医院整体迁建工程施工项目的招标活动中,由于其勾结投标人、编制虚假招标清单、操控项目等严重违法行为,被弃标人撑握确凿证据后要挟,给国家造成巨额损失 8000 万元。1、 网上公示,第一次招标是福建闽南建司以 8.003 亿中标,中标结果公示后两个月,招标人以中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的规定为由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招标。在众多质疑问询的情况下,招标人仍不敢公示具体违反了招标文件的哪一条,不敢公示真实原因,也不敢对弃标人进行处罚。2、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弃标人将按招标文件进行三种处罚⑴、没收投标履约保证金 2000 万元;⑵、补足投标保证金不足的两次招标的差价部分 6000 万元(两次中标差价为8000 万);⑶、记 12 分,拉入黑名单。3、该事件已过去数月,重庆市兴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及荣昌区发委却一拖再拖,不敢对其进行处理,也不敢公开,其真实原因是:弃标人已撑握两单位的严重违法犯罪事实,因其屁股有屎被要挟。4、该项目第一次招标中标价为 8.003 亿,相关领导以能节约 8000 万元再修一个小型医院为由组织第二次招标。第二次招标中,又暗中设立两名业主专家,内外勾结,以国企(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2019 年财务报表不具合法有效性为废标借口,否决最低投标报价 7.99 亿,以国有资产流失 8000.00 万元为代价,选择 8.79 亿的高报价作为中标人。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地行业龙头企业,其属上市公司,其多年财务报表怎么不具的合法有效性?除非其财务报表造假。如果其财务报表造假,为什么不追究其造假责任?5、第二次的中标价为 8.79亿元,请问相关领导,这节约的 8000 万元修小型医院的钱,进了哪些人的口袋?6、为了保证其串通的投标人能在形式上高降幅,但实际高价中标,最后高价结算的目的,在项目前期有预谋编制数百项虚假招标清单,第二次招标改正一些后,仍然编制虚假清单大小数 500余项(涉及金额高达 4 亿多元),无正当理由抬高招标最高限价,致使一个正确清单只有 7亿多元的项目,以 12.11 亿元为最高限价进行招标。充份证据是:两次招标的招标清单发生了重大变化,最高限价却一致,一分不差,可以证明项目是先定总限价,再编虚假清单。种种迹象表明,这个是一个有预谋有分工、有公职机关人员参与的团队运作行为,招标人、部分相关政府主管部门领导工作人员、投标人,利欲熏心,无视国家法纪法规,给国家造成巨大的利益伤害,其胆子之大、违法金额数目之大,闻所未闻。但凡仍有一点儿党性和正义感的各级领导、各个主管部门、各监督部门、各纪检部门,均应对事件背后的重大腐败窝案,及时查处、制止其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国家利益不受损失。 答疑4:以上问题与本项目无关。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1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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