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10B线年产11万吨玻璃纤维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F10B线年产11万吨玻璃纤维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已由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102-500115-04-05-27968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地点:重庆市长寿区经开区齐心大道25号。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改造项目,项目原占地面积约30255平方米(45.38亩),原建筑面积约32888平方米。项目新增投资73480.0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约10220.00万元。用于年产11万吨玻璃纤维智能制造生产线建筑安装工程。
2.3.1按照现行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F10B线年产11万吨玻璃纤维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设计。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设计应达到国内领先水准。须按发包人设计要求、进度控制和限额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2.3.1.1建筑工程设计:
与本项目相关的建筑物进行翻图,包括但不限于联合厂房及配套水泵房、低位水池、废气处理、配料系统及原料库等。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改造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各相关专业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钢结构、幕墙、消防、人防、电气仪表,设备、防腐绝热,给排水、动力、深基坑、节能专项、通风、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绿化景观、生化池结构、门窗、附属工程、吊顶转换层、配套工程及初装修、窑炉钢结构基础以及工艺相关设备基础等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单项:
1) 配料系统地坑改造
2) 池窑基础及事故池、辅助平台基础、通路基础
3) 拉丝一楼通路顶板拆除改造、负三米改造
4) B区新增拉丝空调混凝土夹层及空调基础、工艺夹层
5) 混凝土循环水回水沟
6) 烘干炉基础
7) 浸润剂车间改造
8) 制冷站、空压站、水泵房基础改造
9) 负三米通道及排风口、沟盖板
10) 拉丝车间地面和烘干炉前地面(30mm厚花岗石地坪)
11) 厂房其它车间地坪拆除翻修改造
12) 塔式空调、设备房拆除改造
13) 厂房各车间隔墙根据最新分区拆除改造及翻新
14) 屋面瓦翻修及更换
2.3.1.2机电安装工程设计:
生产线管道工程:燃烧系统管道、池壁吹风系统管道、阻尼风系统管道、余热系统管道、换热器冷风系统管道、废气(烟气)系统管道、冷却循环水系统管道、压缩空气系统管道、油雾系统管道、生活水系统管道、喷雾系统管道等由招标人设计,设计院配合接口设计。
公用工程管道系统:发电机房油管;发电机排风管;其他生产区(BCD)压缩空气、冷冻水、冷却水、天然气等管道;余热管道系统;天然气管道系统;氧气管道系统;压缩空气管道系统;污水管道系统;制冷站水系统;厂房外管系统(氧气、天然气、压缩空气、工艺污水、生活水、软水、纯水、消防水等管道及相关土建工程)。
电气工程:供配电设计(10KV、0.4KV配电系统等,包含110kv至厂房变压器室、高压配电房电气设计,变压器室、高压配电房、低压配电室等电气设计);生产线电气设计(电助熔配电设计、漏板变压器配电设计、工艺设备配电设计、A区钢结构车间照明等);其他生产区(BCD)区电气设计;公用工程电气设计(水泵房、制冷站、废气处理、拉丝空调等系统);厂房电信设计。
暖通:控制室、会议室、办公室、备件室、检修室、包装车间、络纱车间等各类生产车间及功能性用房通风空调设计。
根据业主提供资料对拉丝通路主体钢结构进行校核,并提出调整(或修改)意见。
配料系统、废气处理、污水处理站配套外部公用系统设计。
2.3.2在设备未招标完成前按照业主提供的设备资料进行设计,设备招标完成后按照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进行修改或调整施工图。
2.3.3负责在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规划方案基础上完成施工图设计、实施期间的设计变更、各阶段根据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核意见进行改图、竣工图绘制及施工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全过程的相关服务等所有工作,以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和质量要求。
2.3.4施工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全过程的相关服务(含设计交底、设计变更、现场服务、招标阶段的咨询服务等)。
2.3.6 项目设计及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设计变更(除重大项目变更、重大设计方案变更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2.4设计周期:90日历天,建筑工程资料提交后45日历天提交建筑部分施工图,工艺安装资料(除电气)提交后30日历天提交此部分施工图,电气资料提交后15日历天提交施工图。
2.5其他要求:
2.5.1设计任务进行期间,设计人员应根据招标人要求随叫随到,涉及相关专业设计人员每周在建设方办公地点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天(实际如未履行则按每人每天扣除5000元违约金,不设上限,如累计超过30天.人,建设方有权解除合同),工程施工期间,设计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指派相关专业设计人员每天至少1人进驻现场(实际如未履行则按每人每天扣除5000元违约金,不设上限,如累计超过30天.人,建设方有权解除合同),根据施工实际情况随时协调、解决设计相关问题。
2.5.2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设计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设计费总额的千分之二向建设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可在剩余设计费中扣划)。
2.5.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并按照500元/项扣除设计费,累计计算。
2.5.4收件人应按照招标人的《设计变更审批制度》中时效性要求提交设计变更资料,每延迟一天按照500元/项.天扣除设计费,累计计算。
2.5.5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建设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100%,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总和最高以本合同设计总费用为限.
2.5.6设计人应按照招标人经济性要求进行多方案比较,提交最具经济性的设计资料。设计成果图交付后,招标人可以进行第三方经济性评估,若审减5%以上,则扣除审减部分的对应设计费。
2.5.7本项目需要由设计院(所)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亲自组建项目团队。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Gc2压力管道设计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个单项合同设计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厂房设计项目。
3.1.3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22日起至2023年1月5日止,工作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汇款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份,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4.4 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时,将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明扫描件传至2168587125@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所购买招标文件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开户行、开户账号等信息。
4.5 投标人若有疑问,可将相关疑问传至2168587125@qq.com,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2年12月26日12时00分前。
4.6 招标人应于2022年12月27日17时00分前发布澄清。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23年1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渝隆大厦28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picfiber.com/b/75.html)上发布。
招标人: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B区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23-68157749、13996290450
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渝隆大厦27楼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1726516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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