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北方公司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永登庄浪河项目复合土工膜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项目建设区域涉及永登县柳树镇、大同镇、龙泉寺镇、红城镇,总规模为11.66万亩。本次复合土工膜主要涉及大同镇2座塘坝,龙泉寺镇1座唐塘坝,红城镇1座塘坝,共计4座塘坝。复合土工膜铺设工程量约95368㎡,其余具体数据以设计图纸为准。
2、竞标范围:竞标人需承担本次竞标采购物资的出厂前的检验、运输、装车、交货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工作。竞标人确保供货及时,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复合土工膜 | FN2/PE-16-400-0.5(即长纤针刺非织造土工布/PE复合土工膜,两布一膜,断裂强度为16KN/m,土工布单位面积总质量为400g/㎡),幅宽≥6m。 | ㎡ | 95368 | 国标 |
3.1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实际量根据招标人实际工程施工需求量为准。因此招标方工程实际需求数量与标书采购数量有偏差,竞标方承诺自行承担全部风险与损失,不得向招标方主张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者赔偿。竞标人产品生产前,所生产产品工程量要以项目部出具的书面工程量为准。最终结算量以项目部书面提供的工程量并且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竞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3.2乙方保证所供材料或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范要求。如遇有产品质量争议时,一律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进行检测鉴定。
3.3竞标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货物价款、税金、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装车费、过江过路过桥费以及其他运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包括货物被允许用于工程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以及包括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在内的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竞标总价中不得包含竞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竞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竞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竞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竞标总价。
3.4竞标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因市场价格变化涨幅等因素调整单价。
4、交货时间: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5、交货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中国水电四局北方公司永登庄浪河项目部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书)
7、付款方式
7.1合同约定下所有付款均采用☑银行转账 ☑在线支付 ☑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 ☑电子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支付。
7.2竞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最新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方的要求或指定,及时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13%税率)。合同约定下付款以电汇支付到竞标人基本账户或采用非现金支付(承兑汇票、电建融信、电子支付凭证、供应链债务凭证、信用证)。在竞标人尚未提供招标人要求或指定的税务票据之前,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应货款,竞标人对此无异议,亦不得向招标人主张迟延付款违约责任、利息、资金占用费,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其他条款与本条约定不一致的,均应当以本条规定为准。
7.3本工程不设预付款,在规定的时间内,乙方所供复合土工膜到场验收合格后,按月(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及时对账,于当月20日前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甲方财务挂账后,根据资金分配情况,60个工作日内支付挂账货款的80%,剩余货款根据甲方资金情况支付。若因资金支付不到位,后续资金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北方公司将采用供应链融资支付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期限长短及金额大小由采购方开具时间决定,贴息或其它附加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7.4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质量保证期自所有货物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金甲方按乙方结算金额的5%提取。质保期内,竞标方应对所提供的全部产品因生产制造、材料的缺陷等供方原因引起的任何质量问题和质量缺陷负责。不论何种原因发生质量问题,竞标方在接到需方通知(电话或网络)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服务。
7.5本次竞标采购整体最高限价109.74万元,若竞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则否决其竞标。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资格条件应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结合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设置,不得随意拔高,下列资格条件仅供参考,不是必要选项。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并具有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竞标项目的授权书。
3、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近3年具有与本次竞标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材料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可同时参加本次竞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2、有意参加投标并回函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及购买竞标文件缴费凭证后方可下载标书:
购买竞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竞标项目购买竞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竞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200元)。支付竞标文件费采用银行汇款且在备注中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中应附有转账凭证)。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户名: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北方公司
收款单位账号: 6101 0150 3000 03730
开户行:甘肃银行安宁西路支行
备注事由:永登庄浪河项目部复合土工膜采购标书费、是否开具工本费用增值税发票及发票的类型。
3.1竞标文件工本费须由竞标人公户账户转入,并写明竞标人单位名称及参与的项目名称。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解密及签到等流程须各投标人在线进行操作。投标人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投标,办理方式1)直接下载中招易采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09508;方式2)请登陆https://ec.powerchina.cn/caHandle.html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投标,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投标失败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各投标人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3)各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集采平台投标管家客户端进行在线签到,在开标结束前未进行在线签到的投标人将无法进行后续竞标流程。(为保证开标环节顺利完成,建议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小时前完成在线签到)。
(4)投标截止时间后,各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登陆集采平台投标管家客户端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
2、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购买竞标文件的投标人。
3、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竞标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竞标响应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4、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评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照评标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本次竞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和集采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上发布。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北方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473号安盛大厦
邮 编:730070
联 系 人:秦海玺/吴柯
电 话:0931-7847117/13471428120
电子邮箱:1101371695@qq.com/41023392@qq.com
电 话: 13471428120
电子邮箱: 41023392@qq.com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北方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931-7847116
(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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