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纤维及复合材料科创港项目二期
非机动车车棚工程(二次)
项目编号:ZRCG-20230506
一、招标条件
碳纤维及复合材料科创港项目二期非机动车车棚工程的招标人为常州上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常州市新北区。
2、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全部工程
3、质量要求: 合格。
4、招标控制价:228905.40元。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 内容 | 估算价 (万元) | 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资质等级 |
1 | 碳纤维及复合材料科创港项目二期非机动车车棚工程 | 非机动车车棚工程 | 23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开始时间: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5日下午17:00(工作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 5日下午17:00(工作时间)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 6月1日至2023年6月5日下午17:00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投标人应首先注册成为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网站会员,详见会员操作指南。
2、投标人按系统提示交纳相关费用至E交易平台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将于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注:
(1)平台网址为:http://www.ejy365.com。下载者首次登陆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2)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4008280799。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五、公告发布
1、本公告发布媒体为:常州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新北区人民政府)网www.cznd.gov.cn、常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www.zhongruizx.com、E交易网www.ejy365.com。
2、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5日下午17:00
3、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见附件。
4、本项目评标细则:见招标文件附件。
六、投标人答疑
投标人答疑截止时间: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3年6月6日下午17点(北京时间)前通过E交易平台向常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七、投标保证金说明
投标保证金说明:见附件。
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6月14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0楼开标室(龙锦路与天目山路交汇处西南角)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上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东海路202号五楼
联 系 人:尹云
电 话:0519-85582503
招标代理机构:常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229号友邦商务大厦A座13楼
联系人:宣志鹏
业务电话:0519-85606263
注:投标人可在本公告发布网页的后续公告栏内查阅本次招投标的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全部相关消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附件一:
投标保证金说明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000元整。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 6月14日下午14:00。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按e交易平台提示信息操作。
★网银转账:投标人必须通过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账(卡)号自行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方式和时间及时足额缴至系统提示的账户,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帐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且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至缴纳账户。
附件二:
资格审查办法
一、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二、本工程资审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暂停投标资格并处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参加招标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二年限制);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投标;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由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委组建的评标委员会通过审查原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资料须内容、印章齐全,并在有效期内。
五、资格审查需递交的资料:
1、投标人需递交以下资料参加资格审查: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⑤投标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⑥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⑦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缴纳时间为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连续三个月。
注意:若相关证照为电子证书的,须符合发证部门的使用要求。
2、上述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除外)必须装袋、标志(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全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同时上述原件所对应的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的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提供纸质投标书3份1正2副,纸质投标书按要求密封完好,签字盖章齐全。投标文件电子版(WORD或PDF)、投标报价清单电子版一份(U盘))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如有委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递交书面投标资料,否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
4、投标单位及投标注册建造师必须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7.0 系统)并通过审核。未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7.0 系统),未通过审核的均作资审不合格处理。
六、开标(包括资格后审)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七、任何不符合招标公告(包括附件)要求的情形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备注:
1、电子招投标注册、报名等具体操作事宜,请投标人详细咨询400-828-0799。 E交易网站网址:www.ejy365.com。
2、信息公布、招投标答疑:常州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新北区人民政府)网www.cznd.gov.cn、常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www.zhongruizx.com、E交易网www.ejy365.com。
3、提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或不再招标。
4、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在年审中的,开标时必须提供发证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请各投标人务必注意。
5、本工程招标文件与招标公告表述不一致时以招标公告为准。
附件三:
评 标 细 则
本工程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共计100分 ) :
一、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等方面进行评分。
二、商务标:
确定有效投标报价:凡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有关招标实质性要求,且在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及以下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未能实质性响应上述有关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打分(100分)
评标基准价C=A×K。
A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若7家≤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K值由招标人代表在资格审查、清标结束后随机抽取决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偏高1%,扣减1分;每偏低1%,扣减0.5分。偏离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书面评标报告未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之前,评标过程中的差错应当及时纠正。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签署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抽取产生的各类抽签值和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除计算错误外)。
四、定标
评标总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评标总分相同,则选择其中投标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评标总分相同,投标报价也相同,当场按签到顺序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注意事项:
1、一旦发现中标单位存在非法转包、转让、挂靠等行为的,将依法进行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工程招标公告中的评标办法与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不一致时,以招标公告中的评标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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