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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陶圩河闸站商品砼招标公告

· 2023-12-22

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商品混凝土采购

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2023年度工程陶圩河闸站、西排河涵闸、陈涛地龙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项目

招标编号:JHEC-CG-HNT-SGS-2023-003

人: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现场管理机构: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淮河入海水道盐城段2023年度穿堤建筑物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项目经理部

编制日期:20231220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2023年度工程陶圩河闸站、西排河涵闸、陈涛地龙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项目

2、工程地址:盐城市滨海县。

3、工程内容:节制闸、泵站、涵洞等。

4、混凝土数量:总需求量约3.6m³。

5、工程施工工期:约18个月,预计从202312月开始

二、招标内容

商品混凝土费用(包括混凝土出厂价、自搅拌站至施工现场的运费、泵送费、冬雨季施工费及所掺外加剂费用),单价承包,按实计量。

三、招标方式

采取公开招标、公开评标。

四、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具备预拌商品混凝土资质要求。

2、投标报价:按投标报价承诺函格式要求填写。

3、投标报价为交货到招标人指定施工现场的到工价应包括:商品混凝土的出厂价、罐车运费、泵送费、所有税费、保险费、泵送配管费、外加剂及特殊要求等费用。

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账,汇款备注:三公司入海水道二期商品砼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7天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已签订的合同和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见后附的格式合同相关条款)已到账的银行收款凭证退还。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如下:

收款户名: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扬州市琼花支行

号:32001745736050488688

5、定标后,招标人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之内,与招标人签订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

6、同一家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只能提供一份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参与投标。

7、投标和开标时间、地点等

7.1、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5900

7.2、投标时间、地点:本次投标采取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电子版加盖公章扫描上传江苏水建集中采购平台,招标方于20231225日下午上午9:00与投标单位联系投标文件压缩包密码,在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司五楼会议室(扬州市长征西路14号)现场开标,投标单位与朱丽13218960628联系获取江苏水建集中采购平台操作手册。

7.3、开标时间、地点同上述投标时间、地点

8、招标人项目现场联系人:郭士超15952721158

五、技术条款

1、工程量计算方法

浇筑的混凝土数量根据混凝土送货签收单并结合图纸理论计算,如两者方量误差在正(负)2%内,双方按送货签收单数量进行实际结算;如两者数量误差超过正2%,则双方按图纸理论计算的数量结果进行实际结算。

2、付款及结算方式

1)付款方式:2个月(60天)作为一个付款周期,第2个月底时(即第一方砼浇筑后的第60天,遇节假日顺延)支付第1个月浇筑的强度达标的砼材料款的70%,第3个月底时(即第一方砼浇筑后的第90天,遇节假日顺延)支付第2个月浇筑的强度达标的砼材料款的70%,以此类推。最后一方砼浇筑完成1年内付至砼材料款的100%。

2)结算方式:

本项目为浮动单价合同。双方实际结算单价按照混凝土供应当月《(混凝土公司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指导价中各规格型号混凝土指导价格进行调价,具体调价依据投标报价。结算量按每月实际供应量结算,混凝土规格型号按照招标人图纸及规范和供应计划要求。

泵送结算价格=指导价格*(1-投标报价下浮比率)。

非泵送结算价格=指导价格*(1-投标报价下浮比率)-投标报价泵送费。

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需交纳履约保证金 壹拾 万元,在最后一方混凝土供应结束一个月后,在满足28天强度等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无息退还

3、技术要求

1)符合国家商品混凝土技术规范要求,保证原材料合格,确保质量优良。

混凝土用水泥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混凝土用碎石符合《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11)。

混凝土用黄砂符合《建设用GBT14684-2011)。

混凝土用粉煤灰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

混凝土用外加剂符合《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

混凝土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

混凝土原材料符合《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2008)。

满足水利工程有关规范要求:《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 2334.1—2013) ;《水利工程预拌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DB32/T 3261―2017)和《水利工程混凝土耐久性技术规范》(DB32/T 2333—2013)等。

每方混凝土质量不低于2400kg。

材料的试验项目、试验方法按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规定执行。混凝土供应单位每次供货都应随车提交该批次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配合比、检测报告及产品合格证。

2)商品混凝土配合比在施工前需要进行验证,经招标人认可后方可用于本工程混凝土生产。

3)商品混凝土供货商在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配合比进行,并同时做好现场混凝土试块。提供混凝土开盘鉴定、水泥、骨料、外加剂的合格检测报告。以上资料供货单位必须按施工要求及时提供,并应有项目技术人员的签字认可。

4)商品混凝土供货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必须符合设计强度及抗渗、微膨胀等技术要求,水泥应采用低水化热P.O42.5普通硅酸盐水泥。

4、工程质量要求

本工程施工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该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应达到合格标准,如因混凝土供货方供应的商品混凝土质量问题而达不到合格标准,由此引起的返工费用及一切后果均由混凝土供货单位负责。

5、时间要求

1)当需要使用混凝土时,招标人提前8小时同时以电话和微信两种方式通知供货单位,供货单位必须按照通知要求,及时供应混凝土至施工现场。

2)如供货单位未能按通知要求(前后均不得超过1小时)供应,否则每车混凝土扣款500元,由此造成的误工、工期延误等损失由供货单位负责赔偿。

3)供货单位必须保证商品混凝土供应的连续性,否则由此造成的工程质量等损失由供货单位负责赔偿。

6、工程管理

1)供货单位按发包方要求的时间组织供货,混凝土运抵前半小时通知发包方准备接收;货物到工地后,发包方应在合理时间间隔内清点和检查验收;供货单位委派货品送货人(须持有供货单位的授权委托书),代表供货单位负责货物的交付、验收工作。

2)货物验收由招标人代表、施工方材料管理人员负责验收签证,以现场签收的收料单(小票)为结算依据。

4)供货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盐城市及招标人相关管理规定,在本工程中或现场内外,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及安全事故等损失,均由供货单位自行负责。

5)本次招标拟选择1-2家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作为中标人,在招标人认为工程已受到威胁或即将产生损失时,经劝告或认为中标人已不具备承担本工程供货能力时,招标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中标人应予接受,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6)供货单位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施工现场的指挥、管理及调配。

7)供货单位负责协调场外砼进场道路的通行问题。如需要费用,其费用已包含在砼单价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发包人另外增加费用。

7、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期一年,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中标人对其所承揽的混凝土质量负相关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六、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编制及内容

(1)投标人按下表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承诺函格式附后)。

序号

强度等级

坍落度(mm

泵送报价

其中泵送费

备注

1

C20-C40

140±20

下浮 %

本工程使用天然砂,不得使用海砂和机制砂;使用在原产地冲洗干净

的级配碎石。

注:

1)本工程使用天然砂,不得使用海砂和机制砂;使用普通硅酸盐水泥;使用在原产地冲洗干净的级配碎石。

2)满足抗渗W4、抗冻F50要求。

3)灌注桩水下混凝土不加价

4混凝土报价为含税报价,需提供3%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有其他完税票据解决方案,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5)投标文件中应包括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机械检验合格证原件扫描件等必备证件。

6)提交投标人的供货业绩三份(含供货合同)、社会信誉(各类奖项)、资金能力证明(15天内银行对账单、余额超过100万)原件扫描件等文件。

7)提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近6个月经社保中心审核确认的养老保险交费证明等原件扫描件。所有社保信息在宿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查询,各投标人需提供委托代理人社保个人代码及密码。

8)同一家投标单位只能提供一份投标文件。

9)投标人其他优惠条件,如付款条件优惠等。

10)投标人认为的其他证明文件。

11)以上原件资格后审。

七、评标办法

1、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标书中的报价,通过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确定2名中标候选人。不保证最低价中标。通过对中标候选人的施工经验、社会信誉、资金能力以及现场实地考察等因素进行全面的综合评审后,最终确定1-2名中标人。

2、根据评审必要,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并补充书面,以便定标参考。

八、附件

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2023年度工程陶圩河

闸站、西排河涵闸、陈涛地龙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项目

商品混凝土采购

招标单位

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


投标日期


投标报价承诺函

致: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在研究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2023年度工程陶圩河闸

站、西排河涵闸、陈涛地龙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文件后,我方愿按下表进行投标报价,并按商品混凝土技术规范要求和招标人要求,实施并完成商品混凝土的供货,并承担任何因商品混凝土质量问题而承担的责任。

1.商品混凝土报价表

序号

强度等级

坍落度(mm)

泵送报价

其中泵送费

(含在泵送报价里)

备注

1

C20~C40

140±20

下浮 %

本工程使用天然砂,不得使用海砂和机制砂;使用在原产冲洗干净的级配碎石;满足W4、F50要求。

注:混凝土报价为含税报价,提供3%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本工程使用天然砂,不得使用海砂和机制砂;使用普通硅酸盐水泥;使用在原产冲洗干净的级配碎石。

3、满足抗渗W4、抗冻F50要求。

4、灌注桩水下混凝土不加价。

5商品混凝土有外加剂要求时,我单位愿意在表1报价的相同标号的混凝土基础上每立方米增加 如混凝土公司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指导价中含细石混凝土价格此项不填写);商品混凝土为细石混凝土时,我单位愿意在表1报价的相同标号的混凝土基础上每立方米增加 ;商品混凝土抗冻等级为F100时,我单位愿意在表1报价的相同标号的混凝土基础上每立方米增加

6因工程需要加入高抗裂、高抗渗复合材料时,我方积极配合甲方人员。

7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保证投标报价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

7按照贵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及时供货,保质保量。除收取每方砼汽车泵使用费外,不收取任何汽车泵进出场费,保证现场施工方便。

8、我方承诺:确保砼的质量要求,在砼原材料中不掺钢渣、矿渣、镍砂,发现一次罚款伍万元。

9、我方承诺:发挥我方本土企业的优势,负责协调场外砼进场道路的通行问题。并不要求增加费用。

10、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你方签订采购合同,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为工程提供完善优质的服务。

11、一旦我方中标,如遇混凝土价格浮动,照《招标文件》执行。

12、一旦我方中标,《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2023年度工程陶圩河闸站、西排河涵闸、陈涛地龙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项目商品混凝土)招标文件》及本《投标报价承诺函》作为《商品混凝土供销合同》附件。

投标人: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随投标文件上传江苏水建采购平台附件如下(原件扫描件):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委托代理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6、资质证书

7、供货业绩

8、自有设备、机械检验合格证明复印件及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混凝土汽车泵、混凝土搅拌车等以及泵工、驾驶员等)

9、社会信誉(各类奖项)

10、资金能力证明

11、优惠条件、其他相关资料(投标人选择填写)


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方: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XXXX (以下简称甲方)

方:(注意:应填写对方营业执照上注册的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向乙方采购混凝土一事,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预拌混凝土供应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2023年度工程陶圩河闸站、西排河涵闸、陈涛地龙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

2供货期限:预计在 日供应,具体供货开始和结束期限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3供货地点:

4供货范围:

二、预拌混凝土供应要求:

浇筑部位

计划用量(M3

单价(元/M3(含税金和现场泵送费)

其中泵送费

坍落度(cm

最大粒径(mm






下浮 %

/M3















计(小写)


暂定价总计(按实际供应量和结算单价计算)


备注


1、上述单价为合同签订时的暂定价格,不作为双方实际结算价格,双方实际结算单价按照 盐城市 地区混凝土供应当月信息指导价格中混凝土指导价格C30泵送混凝土(不含现场泵送费)指导价格下浮 %结算下浮后的单价中包含现场泵送费。灌注桩水下混凝土不加价。

2、以上预拌混凝土单价已包含泵送需要添加的外加剂费用,如果实际采用的外加剂不同,不调整单价。

3、供应混凝土应满足P4F50抗渗抗冻指标;所供应混凝土为C30等级,每提高或降低一个等级,在上述价格基础上相应增减 / M3;对抗冻、抗渗有特殊要求的,在上述价格基础上相应增加 /M3

4、以上价格已包含完成混凝土拌制、运输、泵送等全部费用,以及包含乙方管理费、拟获得的利润及税金等一切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额外索取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税率为 3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开票信息和乙方收款信息如下

甲方开票信息

乙方收款信息

甲方: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纳税人识别号:913200001347535697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扬州市广陵产业园

地址:

电话:0514-87361764

电话: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扬州分行琼花支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32001745736050488688

银行账号:

5乙方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混凝土,每车混凝土1M3起送,不增加任何费用乙方根据甲方现场指令配置满足现场需求的混凝土输送泵,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泵送费。不论甲方单次浇筑混凝土方量多少,乙方都不得要求增加泵送费和运费。

6、浇筑的混凝土数量根据混凝土送货签收单并结合图纸理论计算,如两者方量误差在正(负)2%内,双方按送货签收单数量进行实际结算;如两者数量误差超过正2%,则双方按图纸理论计算的数量结果进行实际结算。

三、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依据:

以双方确认的混凝土送货签收单并结合图纸理论计算确认数量,结合当月信息价作为结算依据。

2、结算方式:

按月结算,乙方每月10日前与甲方核对上月所供应的混凝土数量及货款,凭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逾期未提交核对的结算单视同未发生。

乙方同时承诺:每个结算期内的所有商品混凝土数量均已结报完毕,无其他争议,所结报的商品混凝土数量真实有效。如本合同供货商品混凝土最终累计金额达到20万元及以上,则甲乙双方须办理最终结算,该最终结算除甲乙双方认可外,必须报甲方分公司指定人员 审核并签字后方为有效;分公司人员在审核时如果发现有不实数量时,应该要求双方重新核对,核对一致无争议后重新办理最终结算,该最终结算仍须经分公司审核人员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如仍有分歧无法解决,双方均可报甲方公司财务物资部协调处置,财务物资部须在15个工作日内解决,财务物资部联系电话:0514-87361764,联系人:朱丽

3、付款方式:

双方办理结算手续后, 天内付 %款(其中承兑汇票 %),余款 天内付清(其中承兑汇票 %);乙方申请付款时,必须向甲方出具付款申请书、盖有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联同发票一并提交甲方办理财务支付手续;如果乙方没有提供足额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四、技术要求: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混凝土性能要求及《水闸施工规范》(SL27-1991)、《泵站施工规范》(SL234-1999)、《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L352-2006)等水利行业标准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及适配工作,适配报告经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部门验证后通过甲方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2、凡大体积(1000M³及以上)或特殊预拌混凝土浇筑,甲方应在二天前向乙方提供书面施工组织方案,乙方依此编制混凝土生产供应组织方案,甲方未能提供书面施工组织方案的,乙方按正常情况进行供货。

3、甲方应按国家标准和技术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施工养护工作。

4、早强剂及膨胀剂技术指标如下:早强剂之性能指标参照GB 8076最新版本表1《受检混凝土指标》中要求,三天达基准强度130%7天达基准强度110%(表1中所列数据为掺外加剂混凝土与不掺外加剂基准混凝土的比值);混凝土膨胀剂之性能指标参照GB 23439最新版本表1《混凝土膨胀剂性能指标》中要求,水中7天限制膨胀率>=0.025、空气中21天限制膨胀率>=0.020。如有未尽事宜,请参照以上所述国家标准之相关事宜。

5、乙方必须保证商品混凝土质量,对送达施工现场经甲方检测有分层、离析现象或砂石粒径、坍落度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自行承担损失;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制作同等条件的标准养护试块,并及时提供7天强度试验报告。

6、乙方严禁在商品混凝土运输过程中和施工现场,向混凝土罐车内、泵内加水,由于加水及任何配合比以外的外加剂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所供混凝土,甲方不得添加水或任何其他添加剂,如甲方擅自添加水或其他添加剂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7、乙方在各种气候条件下,须采取积极、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确保混凝土质量和施工进度。

8、其它质量要求按江苏省水利厅《水利工程预拌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DB32/T 32612017)和《水利工程混凝土耐久性技术规范》(DB32/T 23332013) 和《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 2334.12013)等执行。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预拌混凝土的验收标准按《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L352-2006)等水利行业标准进行,其它没有约定的,按国家最新颁布的GB/T14902《预拌混凝土》和GB/T5010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有关约定如下:

1)混凝土原材料质量要求:水泥采用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确认的PO 42.5普通硅酸盐水泥,中途不得更换品牌;细骨料为中粗砂,砂细度模数宜在2.3~3.0之间;碎石采用5~40mm级配碎石,其中5~20mm45%~60%,粒径20~40mm40~55%;外加剂应符合《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DL/T5100-1999)、《混凝土外加剂》(GB8076-1997)、《混凝土泵送剂》(JC473-2001)等标准要求;原材料的其它指标满足《水利工程预拌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DB32/T 32612017)和《水利工程混凝土耐久性技术规范》(DB32/T 23332013)等相应要求,原材料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检验,由于原材料检验不合格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按照《水闸施工规范》(SL27-1991)、《泵站施工规范》(SL234-1999)、《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L352-2006)等水利行业标准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生产,并用成型混凝土试块检验混凝土抗压强度、抗渗、抗冻等性能。

2、混凝土强度的确定应以生产厂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共同见证,以浇注点现场取样送检的试块强度为依据,检测评定时执行国家现行有效规范和标准。

3、乙方必须按照《水利工程预拌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DB32/T 32612017)和《水利工程混凝土耐久性技术规范》(DB32/T 23332013)等相应要求进行原材料取样自检工作,并配合甲方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到现场取,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混凝土试块自检。

4、因甲方施工不良、养护不当而引起的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5、混凝土浇筑后,甲方如有数量的争议等,应在当日供货后三天内告知乙方;预拌混凝土浇筑后,发现质量问题后以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及时协商分析解决,也可根据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由责任方承担相应损失。

六、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在需要使用混凝土前须提前 天向乙方预报所需规格、数量等需求计划;乙方需按时按量供货;如乙方未能及时按量供货,不能满足甲方混凝土连续性浇筑等影响混凝土质量或工程施工进度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2、甲方订购的预拌混凝土以立方米计算,乙方保证每车数量足量。送货单一式四份随车送到甲方指定工地,由甲方指定收料人员签收,二份退交乙方指定人员带回。甲方指定收料人员为:

1)姓名:__________ ,联系电话: ;(2)姓名:__________,联系电话 。非有效授权人签署的结算单一律无效;如上述指定人员发生变动,甲方将另行书面通知乙方。

(提醒:当项目部在工地现场授权签收的人员发生变动时,应书面通知乙方,明确变动时间、人员名单及相应的权限,并让乙方签字确认后存档。)

3、乙方委派现场负责人与甲方现场人员及时沟通协调现场相关工作,保证工程的正常实施,乙方现场联络和负责人员:

1)姓名:__________,联系电话: ;(2)姓名:__________,联系电话:

4、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预拌混凝土的技术资料,包括:

1)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

2)水泥的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3)外加剂、掺合料的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4)砂石料的检验报告;

5)预拌混凝土配合比报告;

6)在混凝土龄期达到28天后,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交预拌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以及必须的抗渗等报告。

5、甲方应做好浇筑混凝土前的组织准备工作,保证现场道路畅通,保证商品混凝土进入现场后在合理时间内及时卸料;甲方做好供料期间的现场指挥和安全工作,为乙方能顺利、及时、优质地完成混凝土浇筑提供便利条件。乙方应服从甲方调度及安全管理等工作;乙方负责场外道路的相关协调工作,并确保安全,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乙方按照甲方的实施进度要求进行混凝土进场调度工作,由于乙方不能按时供货或调度不周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6、甲方提供混凝土搅拌车、泵车的洗车地点,供乙方洗车及冲刷;因乙方人员未及时冲洗造成公路污染引起的罚款与甲方无关。

7乙方应满足甲方浇筑时所需砼输送泵管的长度配置要求,若因工程需要而必需用拖泵或车载泵施工时,乙方负责提供所有的泵管与管箍、胶圈并负责泵管的布置工作,甲方予以配合。

8、甲方在预拌混凝土浇筑接近结束前,应提前一小时明确通知乙方尚需浇筑的混凝土量,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造成混凝土罐车等待时间过长,有可能造成商品混凝土初凝时,或需终止供货时,需提前通知乙方处理,乙方须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强行供料,否则由乙方承担损失的费用。

9、乙方保证混凝土供应的连续性及施工技术要求,承担因断供混凝土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10、关键部位混凝土的浇筑,甲方及施工监理、业主将派专人进驻乙方供货现场,检查监督混凝土生产过程,乙方需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1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特别是工程施工的后期,可能会出现小批量混凝土供应需求,乙方必须按甲方需货通知单上要求的数量和时间进行供应,不得因单次量小而提出额外加价或拒绝送货。

12、本合同有效期期满后,如甲方仍需乙方继续供货,则本合同及其相关协定的内容可自动延续(付款方式不变),但双方需要另行签订书面合同。甲方购买非本合同规格之预拌混凝土,需与乙方书面协定买卖规格、数量及单价等,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13、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

1)乙方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运输及浇筑车辆行车安全、施工安全,满足现场文明施工的相关要求,在路上不抛洒滴漏。

2)乙方的服务人员和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要求,遵守现场的各项安全制度。由于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现场安全指挥,或不遵守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而造成的相关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14、其他约定:由于乙方不能及时供应混凝土等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进度实施,甲方有权在未经乙方同意的前提下,向其它混凝土公司购买混凝土,乙方无权干涉。由于乙方干涉而产生的任何成本及附加费用由乙方承担。

15、本合同履行完毕后10日内,甲乙双方应就合同期内供货总量进行核实,核实的依据包括送货小票、每月结算单及图纸,以便于甲乙双方核实送货量是否需要按照合同第二条第6项进行调整。

16、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如有任何调增单价、降低质量标准、提前支付货款等明显有损于甲方利益的合同条款变更事项,经双方代表共同协商一致并书面报甲方公司财务物资部签字并盖章确认后,方可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对于未经甲方公司财务物资部签字并盖章确认的明显有损于甲方利益的所有补充、变更协议无效。

17在签订合同前乙方需交纳履约保证金 壹拾 万元,在最后一方混凝土供应结束一个月后,在满足28天强度等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无息退还。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该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否则,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损失。

如果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混凝土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指标,或者供货期超出甲方指定供货期3日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八、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及授权签字人签字后生效,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附件:

1)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中有关混凝土技术条款;

3)……

方: 方:

址: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号: 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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