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热机械分析仪及附件 项目已由中汽院(江苏)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
2.1采购项目:热机械分析仪及附件
2.2项目编号:JSCG-NJ-2024-01-004
2.3采购内容:热机械分析仪及附件1套,应用于工程塑料、复合材料、橡胶、涂料、粘合剂、无机材料、金属、陶瓷等材料领域,用于测试各类材料的:相转变、玻璃化温度、软化温度、膨胀系数、膨胀与收缩、热固性材料的固化与性能分析等特性。详见第二章项目技术要求。
2.4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þ交货¨安装调试þ验收。具体到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5交货地点:苏州市高新区鹿山路699号,中汽院(江苏)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2.6质量保证期:安装验收后12个月或发货日起18个月内,以先到者为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且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国内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外法人机构或组织提供: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
3.2投标方应为设备制造商或设备代理商或系统集成商。设备代理商或系统集成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文件正本或者提供代理证明文件复印件。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可提供产品制造商的业绩材料作为证明文件。但代理商合同业绩中设备需为同一个品牌。
3.3参与投标方须提供自2021年1月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提供在中国境内已签合同或已交付的类似设备不少于5套,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或终验收报告复印件及计量证书等),业绩证明材料需能清楚证明设备名称、签订日期、需方名称等内容。材料中涉及商业机密的部分可隐去。
3.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2022年不亏损。若提供2022年非审计财务报表的,须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作承诺说明,并在承诺说明上签字(或盖章)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5供应商须提供信誉承诺函,承诺内容至少包含:
注:供应商须自行对以上信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须对信誉承诺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3日止,每日9:0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采购文件费用:500元,缴纳方式:银行转账,公对公。
4.3获取方式:供应商按照《采购项目报名申请表》要求填写完整后,将扫描件(报名表+付款凭证)发送至采购人电子信箱(zhangdan01@caeri.com.cn),经采购人核对无误,即通过邮件形式发布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2024年1月31日14时 00分
þ5.2响应文件递交及开启地点(纸质递交方式):中汽院(江苏)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苏州市高新区鹿山路699号)(只需要在截止日期前递交响应文件,不需要投标人到现场参与开标及评审);
þ5.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递交方式):响应文件扫描件电子版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加密发送至邮箱zhangdan01@caeri.com.cn;密码发送至邮箱zhangdan01@caeri.com.cn;(密码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当日14:00后发送即可);
5.4逾期送达的或未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接接收。
6.1响应保证金:5000元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证金汇款后请供应商将银行汇款单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内电邮到采购人邮箱。保证金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在采购结果公告后的次月底前退还;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退还)
6.2 名称:中汽院(江苏)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税号:9132 0505 7953 9736 2G
单位地址:苏州高新区通安镇真北路88号7号楼4楼
电话:0512-69370756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户:1054 7601 0400 1510 4
6.3 本项目采购公告、成交候选人公示、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发布(http://www.caeri.com.cn/#/buy/index/)。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汽院(江苏)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高新区鹿山路699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512-69370751
电子邮箱:zhangdan01@caer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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