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ECT玻璃纤维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柴油发电机租赁服务”;采购人为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业主自筹。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比选采购,特邀有兴趣的潜在单位参与比选。
2.1.项目名称:年产15万吨ECT玻璃纤维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柴油发电机租赁服务。
2.2.比选范围:为响应重庆市电网高温调峰有序用电及F12应急保安配电系统改造,保障重要设备的安全运行,特向社会租赁满足我司特定需求的柴油发电机组。本次赁租的柴油发电机组拟安装于F12生产线室外指定的安装位置,负责向预留保安核心设备应急供电,实际供电需求1200KW。竞选人负责租赁机组及其全套附属设备的供货、运输、吊装搬运就位、机组至低压配电室指定ATS发电端(目前F12线已预留但未接线的1#2#低压配电系统ATS切换开关柜)连接电缆租赁供货安装、租赁设备退租搬运吊装等全套工作,租赁机组运行期间的柴油由比选人负责,其它涉及租赁机组及全套附属设备安装使用运行所需材料及服务由竞选人(即出租方)负责。
序号 | 设备(部件)名称 | 数量 | 规格(功率kW) | 租赁期限 | 备注 |
1 | 方案一:户外集装箱型 柴油发电机组 | 1台 | ≧1500KW | 3个月 (暂定) | 同时接受两套方案;但采用方案二时,必须满足两台机组采用并机柜同期并列使用 |
方案二:户外集装箱型 单机功率1000kW *2台(并联组成1套)发电系统 | 1套 | ≧1000kW*2台机组合 | |||
2 | 机组运输、吊装及安装 | 1套 | 含安装及拆除 | / | |
3 | 输出电缆 | 1套 | 每相至少配置3根及以上ZR-YJV1*300电缆,零线配置2根ZR-YJV1*300电缆(必须满足载流量) | 发电机组位置距用电接驳点直线距离约100米;电缆必须架空安装,高度不小于5米。 |
2.4.设备安装使用地点: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长寿厂区(晏家工业园区齐心大道25号)。
2.5.该项目租赁室外静音机组、连接电缆及附属设备、含运输、吊装、安装、满足载流量的电缆供货、施放(电工、高空作业需按规定或委托具有从业资格和相应资质的人员和单位实施、并按流程办理对应作业类型的作业票)、搭接头、拆除、回收、与已预留的两套ATS切换开关控制系统接线、调试等。最高租赁限价¥160000元/台(或套)·月,所有单位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该最高限价的范围包括出租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出租方的合理利润。(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安装调试费、包装费、运费、运输保险费、卸货费、卸货至买方指定地点的搬运费、机组使用保养及材料费、机组拆除后的吊装运输费等全套费用)。
2.6.付款方式:设备到场后支付3个月租金及运输搬运、安装费,(若延期租赁)以后每个月支付一次租金,至设备返还给出租方为止,出租方在租赁方每次支付租金的同时开俱税率为3%及以上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7.比选人不集中组织意向竞选单位进行现场踏勘,竞选人如需要对施工要求及场地不清楚的可自行到我公司进行踏勘或咨询,现场踏勘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并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8.竞选单位应根据国家和比选人公司相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疫规定要求做好施工人员的防疫工作,承担施工人员必备的防疫物资,并积极主动配合比选人公司相关防疫各项工作。
3.商务及技术要求:
3.1.商务条件
3.1.1.*设备到场时间:必须满足合同签订后4日内送达项目现场,并完成安装调试。
3.1.2.本设备租赁项目租赁期3个月,因租期较长,出租方应优惠报价。若出租方的实际租赁期未超出(暂定期)3个月,则按3个月结算,如实际租赁期超出(暂定期)3个月且超期足月,则以上双方最终确定的租赁单价自动续租;如实际超期租赁期不足月则(实际超期天数*最终确定的租赁单价/30天)按天计算,以招标方退租有效通知第二天为准。
3.1.3.设备到场和出场的吊车台班及人工费用由出租方自行负责,费用总体计入比选报价搬运吊装安装费用。
3.1.4.设备安装拆除及恢复所涉及的材料及人工由出租方自行负责,费用总体计入比选报价搬运吊装安装及临时安装场地的恢复费用。
3.2.技术条件
3.2.1.柴油发电机组:
*额定电压:400/230V 三相四线,额定频率:50HZ/1500rpm。
*发动机品牌要求:康明斯、MTU、卡特。
*额定功率:采用单机方案的机组功率≧1500KW。采用组合方案的,2台机组单机功率≧1000kW,必须满足两台机组采用并机柜同期并列使用。
*必须是户外集装箱型。
*输出电缆:每相至少配置3根及以上ZR-YJV1*300电缆,零线配置2根ZR-YJV1*300电缆(必须满足载流量)。
3.2.2.本次租赁的发电设备将用于此次配电系统改造及市电异常时池窑拉丝玻璃纤维项目核心设备供电,工艺要求租赁设备在改造期间及事故应急情况下能迅速自动启动、自动投入(应急供电时间不能高于25秒)及不间断持续运转供电(单次持续运行时间不能低于5天)的能力。出租方应提供状况良好、稳定可靠的设备,机组运行后不能无准备停机,否则如因设备故障引起中断供电导致承赁方生产或核心设备安全受到影响,出租方应赔偿承租赁方由此而遭受的直接损失,但出租方不应对任何间接的或随之发生的损失(如:预期利润损失、资本收益或其它收益损失等)承担责任,最大违约赔偿金不超过30万元。
3.2.3.租赁期内,设备正常消耗的备品备件,包括(但不限于)空气滤芯、柴油滤芯、机油滤芯、润滑油等均由出租方提供,设备故障维修需更换部件亦由出租方负责提供;机组运行500小时为一个保养周期,保养工作的进行须征求比选人的意见和安排。
3.2.4.设备发生故障后,出租方技术人员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普通故障必须在4小时内排除,需购买(非常用)备件的故障,必须24小时内更换同型号或更高功率的机组继续履行租赁服务。
3.2.5.租赁期内,比选人可要求出租方指定两名专业维修服务工程师随时到现场进行服务,注册地为重庆主城以外的竞选单位,必须承诺随机驻守专业服务人员1名。
3.2.6.出租方提供租赁设备的机组功率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退租清场并2倍赔偿比选人全额租赁费用。
4.1.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比选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在中国境内合法工商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比选发电机租赁、维修服务相应的经营范围的企业单位。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期限内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竞选人有专业的服务人员为本次租赁机组提供服务。
4.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5.比选规则:
5.2.竞选人应根据自身实力和对比选文件的理解,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报价,竞选报价货币为人民币(RMB),以项目总承包价形式进行报价。报价要求体现单价、数量及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管理费、税费、安全措施费、材料费、加工费、废料转运清洁费、装卸货费、运输保险费、设备租赁费、疫情防控所需等一切费用。
6.比选办法:
参选单位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的要求,在满足所有要求的前提下,结合自身情况进行报价,总价最低者作为第一候选单位。对关键(带“*”号)商务、技术条款的任何负偏离将导致该投标失去成为合格供应商的资格;对一般技术、商务条款的偏离检查,低于比选文件要求的为负偏离,如果负偏离项数大于或等于6项,将导致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7.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北京时间 2022年08月06日至 2022年08月1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报名参加比选(节假日不休)。
8.竞选文件的编制:
竞选文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自拟。
8.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营业执照、资质文件、比选报价函。
8.2.技术部分资料包括:拟提供用于本项目租赁柴油发电机组总体介绍、技术参数表、设计安装图、服务能力概述及服务预案;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从业资格证明、其他有利于证明能够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相关支撑材料。
9.1.竞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2日下午17时00分;递交地点为:重庆市大渡口区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311(办公楼三楼)。
9.2.比选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大渡口本部。
9.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比选人将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cpicfiber.com/)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B区。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18983993055。
邮箱:290497513@qq.com。
技术负责人及勘查现场和交流,联系人及电话:杨先生:13436171285。
12.特别注意: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争性比选。
监督人: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规部。
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B区。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68548669。
联系邮箱:zhaosilu@zqgjfc.wecom.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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