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氮系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制氮系统,招标人为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货物名称:制氮系统
2.2 招标编号:1396-02-24GN0279
2.3 货物数量:一套
2.4 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5 交货地点:沈北复材厂区
2.6 交付期:合同签字生效后180天提供全部设备。
*2.7 基本要求:复合材料产品采用热压罐成型,成型温度较高,容易造成树脂氧化甚至产生火灾事故,因此在高温成型时需在罐中冲入氮气阻止氧化反应。在热压罐固化过程中,氮气由储气罐充入热压罐中,起到加压和阻燃保护的效果。该制氮机组用于制造生产中所需要的氮气,经过增压机增压后储存在储气罐中,在零件热压罐固化过程中为其提供氮气,所选用仪器、仪表、传感器、控制器、各种阀门等元器件精度高,可靠性好,设备使用、操作、维修方便,设备制造精良,售后服务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指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以下简称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业绩,并具有履行合同相应的能力。
1. 投标人为企业的:
( 1 )应提供加盖招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 三证合一 或 五证合一 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应提交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 3 )应提交《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4 )应提交投标人代表在投标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近6个月)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2 .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
( 1 )应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 三证合一 或 五证合一 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 2 )应提交投标人代表在投标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近 6 个月)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 、如投标人作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应提交储气罐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原件。
4. 制造商要求:卖方应承诺配合甲方厂房建设进度来调整新设备的制造、安装进度。
*4.1 制造商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明文件(如ISO9001等)。
*4.2 制造、安装全过程应符合中国质监部门质量控制要求和特种设备相关要求。
4.3 制造商应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与备件的提供能力,能对设备的维修、备品的供给、技术咨询等提供长期、可信的服务,制造商需提供设备售后维保及维修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4.4 投标人和制造商需无不良记录,在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无货物延迟交付记录、无不良服务记录。
4.5 投标人需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诺中标后委托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完成安装工作。
*4.6 储气罐制造商应有中国政府颁发II级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
*4.7 储气罐制造单位需要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设计资质和生产资质,以及压力容器分析设计资质和生产资质,或承诺涉及的设计工作委托满足要求的设计单位完成。
5 、信誉要求: 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对于无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单位,可以提供未有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6 、其他要求:本项目为线上开标,若经电子招标平台的检测,投标人之间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 IP 地址或 MAC 地址相同的情况,不接受投标人任何解释,视为串标,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处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方不超过三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标书销售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时至5时(北京时间)。
4.2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载明的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http://www.eavic.com/rest/index)成功注册,并在此平台同时进行线上领购招标文件,并办理CA数字证书。标书款汇款至新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注:请不要以个人名义汇款)(单位名称:新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9550880054651500152;行号:306100005014)后请将标书款汇款凭证上传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并将汇款底单扫描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zhzb@vip.sina.com,同时注明所购买招标项目编号、货物名称、购买人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付款确认后可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致电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400-890-0880。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4 投标人必须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否则无法投标。(详见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相关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6日9时30分,
线下:沈阳市皇姑区陵北街1号沈飞宾馆;
线上: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
5.2 逾期上传、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送达、未送达至指定地点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招标人只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文件。未成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纸质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3 投标 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的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陵北街1号
邮编:110850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24- 86599208
招标代理机构:新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7号新时代大厦10层
邮编:100088
报名联系人:田梦
联系电话:13681123403
项目联系人:张玉娇
电话:18600843503
电子邮件:zhzb@vip.sina.com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号:955088005465150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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