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7-240147
一、公开询比价条件
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清河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县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所需塑木栏杆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筹资金用于本次公开询比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清河区隶属于辽宁省铁岭市,地处辽宁省东北部,铁岭市中北部,东与开原市八棵树镇相邻,南与开原市松山乡接壤,西与开原市区相连,北与开原市城东镇、清河区城平乡毗邻,区域地理坐标为东经124°03′45″~124°26′39″,北纬42°22′55″~42°37′43″。区域面积485km²,东西宽约31km,南北长约27km。区位优越,位于沈阳一小时经济圈,是辽中南城市群与哈长城市群的过渡区,是面向东北亚开放合作的内陆腹地。
清河区主要水系为清河水系。清河由东向西穿全境,先后有小清河、寇河、聂家沟河、大金沟河、北大沟河、苔碧河、打车沟河、养马大河等18条河流汇入,境内主流长9.3km,清河区境内流域面积480km²。
清河区2023-2024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县项目(农村河流治理及水美乡村建设工程部分)EPC工程总承包实施清河区境内养马大河、打车沟河、苔碧河、北大沟河、喜鹊沟河、聂家沟河、金家沟河、老谷峪河、张家堡子河、斛米沟河、孔台沟河、闫家堡子河、石家堡子、后马沟河、小清河共15条河的生态治理,治理总长度67.6km;在打车沟村、石家堡子村、周家堡子村、广东山村、曾家屯村、罗家堡村建设6个水美乡村生态节点。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数量 | 备注 |
1 | 塑木栏杆 | 图纸 | 810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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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数量
(注:表中所列数量为估算量只为询价使用,实际按照施工图供应。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询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月20日,按采购人的要求分批分次供货。
5.交货地点: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县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部石家堡子村、广东山村、曾家屯村、罗家堡村建设4个水美乡村生态节点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
6.1符合GB/T29418-2012《塑木复合材料产品物理力学性能测试》、GB/T29365-2012《塑木复合材料人工气候老化试验方法》、GB/T29500-2013《建筑模板用塑木复合板》、GB/T24508-2009《塑木地板》、GB/T24137-2009《塑木装饰板》、LY/T1613-2004《挤压塑木复合板材》的要求。
6.2塑木外观质量:塑木应具有均匀的纹理,色泽鲜艳且不易褪色。其表面应平整光滑,没有明显的凹凸、裂痕或破损。还应具有与真实木材相似的质感,能够给人以舒适的触感。
6.3塑木物理性能:物理性能包括密度、强度、硬度等方面。应具有较高的强度和硬度,能够承受一定的压力和磨损,不易变形或损坏。
6.4塑木的耐候性:需要能够承受阳光、雨水、风吹等自然环境的侵蚀,能够长时间保持其外观和物理性能不变。
6.5塑木的环保性:应使用环保的塑料原料,避免使用有害物质。塑木材料还应具有可回收可再利用的特性,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6.6塑木的使用寿命:塑木应具有较长的使用寿命,能够经受长时间的使用和自然环境的侵蚀而不变形或损坏。
7.报价要求
7.1报价为含税到站综合单价,包括原材料、生产加工、装车费、安装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费、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增值税费、保险费、利润等其他运抵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
7.2含税到站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价。
7.3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
8.结算及支付方式
8.1采购人采取银行转账、承兑汇票、电建融信、建信融通等方式向供方支付货款,本次报价对应的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8.2结算方式:无预付款先货后款,货到后现场核对供货数量后办理结算。采购人出具本批次供应结算单,供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个月内支付该批货款的97%,剩余3%货款在生态节点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全部付清。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前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报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次公开询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报价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文件或样票)
四、公开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06月22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公开询比价文件,集采平台的注册和使用均免费。
2、有意参加报价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方可下载公开询比价文件:
(1)获取公开询比价文件经办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获取公开询比价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
以上两个文件的扫描件合并成一个文件上传。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2、报价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公开询比价文件的报价人。
3、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或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无审查费用),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价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报价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六、成交原则:
经评审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红旗街道文化路4号
邮编:112003
联系人:耿工
电话:18202283223
电子邮箱:2371415261@qq.com
八、监督机构
业务监督:设备物资部/设备物资采购中心,电话:022-29362106;
纪律监督:纪委办公室,电话:022-29362602。
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
(电子签章)
2024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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