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性能碳化硅陶瓷基复合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国银信安(福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国银信安(福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众知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泉州市德化县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278000㎡,其中办公楼面积4416.0㎡,厂房面积270075㎡,仓库面积2400.0㎡,设备用房面积1109.0㎡。不计容地下建筑面积14854.8㎡,总投资5.8亿。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建筑主体土建及安装工程、地下室、门岗等,主要包括土建(含地下室人防工程等)、水电安装、消防、室外工程主要包括(地下管网、景观绿化、小区道路)及各地块以外附属等配套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财政性投融资招标项目的投资批复或国有自筹资金招标项目的投资计划中应含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费用方可应用】;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总建筑面积 278000 平方米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总建筑面积 278000 平方米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投标截止时间 7 日前发布 。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BIM技术应用费一并发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为 912 个 日历天(具体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投标人在泉州市建设局建设市场信用监管系统信用评价结果为: / 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 / 级别。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第3.1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第3.1条规定确定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综合评价等级;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第3.2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综合评价等级最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综合评价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其他资格要求: /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 各 投标人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至 2024 年 7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厦门市思明区官任路38号2梯2楼(厦门众知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或通过购标联系人(小曾:18950129050)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 00 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以电子版形式发布,如需提供招标项目的有关纸质资料 (图纸,控制价等计价文件)另计。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无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可以使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其中之一形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年 8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在 厦门市思明区官任路38号2梯2楼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银信安(福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地址: 福建省德化县三班镇蔡径村紫云开发区39-8号 ;
邮编: / ;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众知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官任路38号2梯2楼 ;
邮编: 361000 ;
电话: 18950129050 ;
传真: 0592-5732363 ;
联系人: 小曾 。
2024 年 7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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