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 | 江西长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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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标的物 | 江西长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复合材料生产能力提升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现状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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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长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复合材料生产能力提升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现状评估的公告
根据公司价格管理制度、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复合材料生产能力提升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现状评估报告,需通过比价采购方式选择合理供应商。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江西长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复合材料生产能力提升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现状评估报告。
1.技术服务要求: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令1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法律法规、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编制公司复合材料生产能力提升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现状评估报告。
2.技术服务内容:公司复合材料生产能力提升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现状评估报告。
3.技术服务方式:提交的公司复合材料生产能力提升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现状评估应满足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4.负责组织九江市环保专家对公司复合材料生产能力提升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现状评估报告进行评审。
5.负责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对公司复合材料生产能力提升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现状评估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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