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47-2260SCCJS135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聚合物添加剂项目(一期),招标人为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整体项目规模: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聚合物添加剂项目(一期)。主要生产装置包括10万吨/年促进剂M装置、2.3万吨/年促进剂DM装置、4万吨/年促进剂NS装置、4万吨/年促进剂CBS装置、2万吨/年促进剂DCBS装置、6.7万吨/年硫回收装置、6万吨/年二硫化碳装置,同步实施给排水、供电、供气、废液焚烧装置、高浓度有机废水活性炭吸附及再生装置、废气RTO装置、原料罐区、产品仓储等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实现10万吨/年促进剂M、2.3万吨/年促进剂DM、4万吨/年促进剂NS、4万吨/年促进剂CBS、2万吨/年促进剂DCBS、6.7万吨/年硫回收、6万吨/年二硫化碳的生产能力。
2.2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次招标为聚合物添加剂项目(一期)储罐用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以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3.2投标人应有充足的资金保证、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2019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120万的储罐用材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用户名称、材料名称、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视为无效。
3.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6未按照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与本次投标。
3.7本项目接受代理商。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发售时间: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11日9:3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
4.2获取方法: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注册审核通过后,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1000元/包/投标人)。支付成功后,可在【投标管理-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投标人需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所有注册、缴费、发票等业务均须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完成(平台注册过程中的操作手册详见:进入平台—综合办公—常用文件—中化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如遇任何问题可联系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4.3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不提纸质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1日09:30。
5.2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投标人须提交1正2副纸质文件(含电子档),建议双面打印。
5.3递交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云湖社区服务中心409室。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 其他公告内容7.1招标范围和主要技术规格:储罐用材。主要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7.2交货期:2022年11月10日前到场。
*7.3交货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聚合物添加剂项目(一期)施工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7.4性能保证/质保期: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货物安装并投入正常运行并被业主/买方确认验收合格后12个月或中间交接后24个月(结合总包合同要求)。买方和业主对设备的验收并不解除卖方在本合同所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货物应负的责任。
*7.5付款比例与条件
付款比例 | 付款条件 |
预付款30% | 采购合同签署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30%的款项; |
到货款50% | 采购合同项下的全部设备(材料)发运到施工现场后,在确认收到卖方所提供的全部设备(材料)的出厂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厂检验报告、出厂文件资料及本项目数字化交付等相关文件等)后,交货文件及数字化交付文件完整齐全正确,开箱验收并经第四方检测单位抽检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支付。买方将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采购合同总价50%的款项; |
验收款15% | 采购合同项下的全部设备(材料)安装调试完毕,并收到业主签署的装置验收合格报告,且买卖双方完成合同结算后,买方将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采购合同总价15%的款项 |
质保金5% | 质保期到期,如无质量问题,买方将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采购合同总价5%的质量保证金。 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出现被吊销营业执照、解散、破产、关闭或者其他任何导致卖方无法继续承担质保责任之情形,买方有权不予支付上述质量保证金。 |
*7.6如存在弄虚作假,经查实后将取消中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7最高投标限价为202.8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7.8招标文件中标*项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的投标将被否决。
7.9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上发布。
7.10廉洁提示信息及投诉举报方式
为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公开性,防止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发生,招标人和投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均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方的廉洁从业规定。投标人若发现招标人相关部门或人员有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招标人纪检部门举报:
举报电子邮件:zwb2120@hlet.com
举报地址:西安市唐延南路7号华陆大厦华陆公司/纪检监督部门
8. 监督部门9. 联系方式招标人: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7号
联系人: 姚工、侯工
电话:029-87989579、029-87988580
电子邮件:yg1796@hlet.com、hc2863@hlet.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云湖社区服务中心409室
邮编:222000
联系人: 王工、朱工
电话:0518-82259508
传真:0518-82258528
电子邮件:wangpingan01@sinochem.com
网址:www.sinochemit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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