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科学院综合考核一办法三方案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黔科院通〔2023〕27号)精神,院考核组于2023年12月对院属15家单位、院机关13个处室开展了年度综合考核工作。通过实地核实、集中考评、民主测评等环节,结合《贵州科学院关于印发<加强作风建设整治不作为慢作为办法>的通知》(黔科院通〔2018〕22号)有关规定,经2023年12月26日院综合领导小组审议,并报院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提出2023年度院内综合考评结果如下(排名不分先后),现予以公示。
一、院属单位考评情况
(一)公益单位
第一等次(优秀):贵州省生物研究所
第二等次(合格):贵州省分析测试研究院、贵州省山地资源研究所、贵州省植物园、贵州科学院先进技术与材料研究所
(二)转制单位
第一等次(优秀):贵州省化工研究院、贵州省轻工业科学研究所、贵州省电子工业研究所
第二等次(合格):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贵州省冶金化工研究所、贵州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新技术研究所、贵州省机电研究设计院、贵州省新材料研究开发基地(贵州省工程复合材料中心有限公司)、贵州省工艺美术研究所
(三)机关处室考评情况
第一等次(优秀):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
第二等次(合格):宣传处、纪监审办公室、科研管理处、科技产业处、科技创新发展处、对外合作处、科技与经济战略研究中心、财务处、离退休干部处、后勤处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对以上考评等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时间内按程序向院直属机关纪委、院综合考核办反映。
院机关纪委电话:86751500 18198556909
院综合考核办电话:86760534 15285977485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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