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式活动房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2024-中核北方-集装箱式活动房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采购人: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2024年5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评审办法
第四章采购合同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集装箱式活动房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2024-中核北方-集装箱式活动房-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简介本采购项目2024-中核北方-集装箱式活动房采购项目已由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项目编号:ZHBF-WZ-GKJT-24-0265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 采购范围:
序号 | 物资编码 | 名称 | 规格型号/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01506182000 | 集装箱式活动房 | 型号规格:24YJ/BS-JZX-01 9000×5000×3000;材质:复合材料; | 套 | 3 |
2 | 01506183000 | 集装箱式活动房 | 型号规格:24YJ/BS-JZX-02 7000×5000×3000;材质:复合材料; | 套 | 2 |
3 | 01506184000 | 集装箱式活动房 | 型号规格:24YJ/BS-JZX-03 4000×4000×3000;材质:复合材料; | 套 | 1 |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
2.3 交货地点: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 报价及支付方式
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产品到买方工厂落地价,包含产品费用、增值税、运费、包装费、装卸费、保险费等费用。
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合同签订后预付30%货款,验收合格同时开具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70%货款。
2.6 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报价产品详细的技术方案、参数及配置。
2.7 供应商负责提供报价产品所附带产品合格证;供方所供产品,必须满足清单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 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响应。。
3.4保密及廉洁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要求(见保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3.5符合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管理标准的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完成评价准入工作。
3.6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7)其他: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响应者,请于2024年5月17日9时00分至2024年5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并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5.1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乌素图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5.2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时00分。
5.3 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准备报价资料及响应文件,并务必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经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扫描成不可编辑PDF版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并完成采购项目的网上报价。未按上述要求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5.4 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推荐采用顺丰快递邮寄)。纸质版响应文件应装订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牢固装订成册是指供应商用线或金属丝等牢固紧密扎紧或书脊涂抹粘合剂,以保证响应文件不至于散开或用简单方法将任何一页在没有任何损坏的情况下去除或插入。纸质版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要求进行装订及未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密封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国家先进技术转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xjjszh.org.cn/)上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项目的最终解释权在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八、联系方式采购人: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乌素图
邮编:014035
联系人:卢先生
电话:04723139308
电子邮件:202c_lsy@cnnfc202.com
202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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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式活动房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7.1 | 踏勘现场 | ?7?1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8 | 谈判采购预备会 | ?7?1不召开 □召开, 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9 | 分包 | ?7?1不允许 □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1.10.2 | 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 | 允许偏差的范围:除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2.1.1、2.1.2、2.1.3款 允许偏差的项数:5项 |
2.1(7)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 ?7?1无 □有(具体内容) |
2.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日前 |
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补充文件 | 经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后即视为供应商已收到 |
3.1.1(9)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7?1无 □有(具体内容) |
3.2.2 | 采购标的数量增减幅度 | ?7?1不适用 □适用:(请注明数量增减幅度,如10%) |
3.2.3 | 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7?1无 □有,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3.2.4 | 报价其它要求 | □无 ?7?1有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在报价有效期内,合同金额根据固定单价据实结算;超出报价有效期,按成交人新报价据实结算。 |
3.3.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自递交截止时间起90日 |
3.4.1 | 响应保证金 | ?7?1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保证金的金额:______万元人民币 保证金的形式:电汇/保函 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若采用电汇方式递交,国内供应商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3.4.2 | 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 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所有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 |
3.4.3(3) | 1.投标人以他人名义递交响应文件的; 2.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 3.投标人串通响应的; 4.投标人以行贿的手段谋取成交的; 5.成交供应商违反约定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 | |
3.5(1) | 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 | 符合第一章第三项 |
3.5(2) | 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7?1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 资质证书包括:符合第一章第三项 |
3.5(3) | 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7?1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0年至2022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注: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不作为供应商资格要求,但作为财务能力评审依据,评审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评审。 |
3.5(4) | 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7?1适用。供应商应提供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三)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业绩。近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业绩证明材料所载日期为准)。 业绩证明材料: ?7?1合同/订单(含合同/订单首页、供货范围页、双方签字页) □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明 □业主证明 □其他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种类要求: ?7?1提供上述勾选的任一项证明材料即可 □需同时提供上述勾选的所有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 注:业绩材料不作为供应商资格要求,但作为评审依据,评审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评审。 |
3.5(5) | 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7?1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 信用中国网站检索截图 (www.creditchina.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检索截图 (http://www.gsxt.gov.cn/)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网自查情况截图(https://wenshu.court.gov.cn) 注:信誉材料不作为供应商资格要求,但作为公司信誉能力评审依据,评审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评审。 |
3.5(6) |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7?1适用。 |
3.5(7) | 其它要求的证明材料 | ?7?1无 □有 |
3.5(8) | 供应商无第一章第3项规定不得存在情形的证明材料 | □不需提供证明材料 ?7?1需要提供证明材料:除本前附表3.5(5)中要求的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以外,供应商还须递交其他不得存在情形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供应商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否则一经发现,其响应将被拒绝,并影响供应商评价体系内评价。 |
3.5(9) | 联合体要求的证明材料 | ?7?1不适用 □适用 |
3.6.1 | 对关键条款进行响应的证据或证明材料要求 | ?7?1无 □有 |
3.6.2 | 响应方案数量 | ?7?1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响应方案 □供应商可提出多个响应方案,但在最终报价前应确定最终方案,并对最终方案提出最终报价。 |
3.7.5 |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及电子版要求 | 响应文件份数:一正一副 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U盘载体,包括可编辑版和正本扫描件各一套 |
3.7.6 | 分册装订要求 | ?7?1不需要 □需要,分册装订要求:报价卷、商务卷和技术卷须分开编制并装订成册。 |
4.1.1 | 响应文件密封 | □不需要密封 ?7?1需要密封,密封要求: 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在___年__月__日上午__时__分前不得开启 (该时间应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致) |
4.2.1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 见采购公告 |
4.2.2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7?1否 □是,退还时间: |
5 | 是否公开开启响应文件 | ?7?1否 □是 |
5.1 | 开启地点 | 同谈判地点 |
5.2(4) | 开启程序 | 开启顺序: ?7?1按递交响应文件顺序 □按递交响应文件倒序 □现场抽签决定 □其他(其他开启顺序,如选此项,须注明) 其他应公布的信息:/ |
6.3.1 | 谈判轮次及谈判顺序 | 谈判轮次: □本项目共进行__轮谈判 □谈判小组在首轮谈判前告知被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轮次 ?7?1本项目不事先确定谈判轮次,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确定,并在最后一轮谈判前告知供应商 谈判顺序:同响应文件开启顺序 |
6.3.2 | 选择谈判供应商 | 预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数量:/ 选择方法:/ 退还未被选择的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的时间:见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2 |
6.3.4 | 是否允许未准时参加某一轮谈判的供应商参加后续谈判 | □允许 ?7?1不允许 |
6.6 | 是否公开开启最终报价 | ?7?1否 □是 |
6.7.2 | 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及数量 | 是否排序 □不排序 ?7?1排序 数量:1-3家 |
7.3 | 预成交结果公示 | 公示媒介: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 公示期限:3日 |
7.5 | 发布成交公告 | 公示媒介: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 |
7.6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款或履约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___万 □不要求,合同签署后按照合同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7?1不要求 |
7.7.4 | 签约合同价 | / |
8.1 | 异议渠道 |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4723139308 联系邮箱:202c_lsy@cnnfc202.com |
10.1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7?1不要求中标人承担 □要求中标人承担 费用标准或金额: (约定收费标准) 交费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交费方式:电汇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
10.2 |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 ?7?1无 □有 |
1.1 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是指采购人组建谈判小组与响应采购的供应商依次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交流谈判并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最终谈判结果及其评审结论,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1.2 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谈判采购公告/谈判采购邀请书。
1.3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 保密
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 语言文字
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6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7 踏勘现场
1.7.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7.2 供应商可自愿参加踏勘现场活动。除采购人的原因外,采购人对供应商参加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
1.7.3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8谈判采购预备会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谈判采购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谈判采购预备会。
1.9 分包
(1)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说明。
分包供应商不得将分包项目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2)主要材料和关键部件外购
供应商拟对主要材料和关键部件进行外购的,应符合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或允许外购的相关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说明。
1.10响应和偏差
1.10.1采购需求和合同草案中的关键条款均以★符号标记。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需求和合同草案中的关键条款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因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被视为无效。
1.10.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对非关键条款允许偏差的范围和可以偏差的项数的,如响应文件存在的偏差超出上述范围或项数,将被视为无效。
二、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文件包括:
(1)谈判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文本;
(5)采购需求;
(6)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采购人依照本章规定,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内容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 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通知供应商推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 供应商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2.2.4 除非确有必要,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2.5 鼓励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采购需求中可能存在的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要求提出异议或澄清,一经查实,将对该供应商给予优一等级的评价;相反,如果供应商存在恶意澄清或异议要求,将对该供应商给予低一等级的评价,若该供应商拒不改正,将按照《中国原子能供应商评价办法》给予处理。
三、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3)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4)联合体协议书(不适用);
(5)响应保证金(不适用);
(6)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7)报价表;
(8)资格审查资料;
(9)响应方案;
(10)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在谈判和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亲自参加谈判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3)目所指的授权委托书。第一章谈判采购公告/谈判采购邀请书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4)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供应商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5)目所指的响应保证金。
3.2 报价
3.2.1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在响应函和报价表中进行报价。响应函中报价应为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同时应列明不含税价格和增值税税额。采购人将根据项目情况,在第三章评审办法第 3.1. 1项中选择按照含税价格或不含税价格对供应商进行价格评审。
3.2.2 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对于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在签署采购合同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幅度内对采购标的的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
3.2.3 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或最高限价计算方法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 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响应文件有效期
3.3.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90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3.4 响应保证金
3.4.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四、响应保证金)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不按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4.2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人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 5日内向除候选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并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的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机构保险单形式递交的响应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可以不再退还。
3.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1)-3.5(10)中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第一章谈判采购公告/谈判采购邀请书对供应商的各项资格要求。
3.6 响应方案
3.6.1 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采购需求中明确为关键条款(标记★)的,供应商还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有关证据或证明材料。
3.6.2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响应方案外,供应商可在首次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提出多个响应方案。供应商在最终报价前应确定一个最终方案,并针对最终方案提出最终报价。
3.6.3 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响应文件偏差表中未列明的内容,将视为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但如发现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与商务和技术偏差表的描述不一致或供应商的响应缺乏支持性文件,则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并根据澄清结果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响应函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应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响应函或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由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3.7.3 谈判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3.7.4 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3.7.5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供应商需将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打印,按采购文件要求完成签字盖章后扫描成的不可编辑的PDF版文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未按要求通过电子采购平台上传PDF版响应文件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3.7.6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4.1 响应文件的包装与标记
4.1.1 响应文件应妥善包装。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响应文件应密封的,响应文件应按要求密封。
4.1.2 响应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经签字盖章后扫描成不可编辑的PDF版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至中核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未按要求上传至中核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4.2.2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 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或供应商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采购人收到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接收凭证;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后,退回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4.3.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应在 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响应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包装、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五、开启响应文件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市场供应情况确定是否公开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公开开启响应文件的,开启活动应按本条规定进行。
5.1 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启响应文件,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5.2 开启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公开开启响应文件:
(1)宣布开启会议纪律;
(2)宣布参加开启会议的工作人员姓名;
(3)供应商代表检查确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如需要);
(4)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启顺序开启响应文件,公布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应公布的信息,并记录在案;
(5)供应商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等在响应文件开启记录上签字确认;
(6)宣布谈判有关安排和注意事项;
(7)开启会议结束。
六、谈判和评审
6.1 谈判小组
6.1.1 采购人将组建竞争性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以及第三章评审办法的规定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6.1.2 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6.1.3 谈判小组组建后,谈判小组成员共同推选或由采购人指定谈判小组组长,谈判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谈判及评审工作。
6.1.4 在谈判和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2 初步评审
6.2.1 谈判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主要对响应文件的形式、供应商的资格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进行审查,以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
6.2.2 响应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2.3 只有形式评审和资格评审合格且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才可通过初步评审。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未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谈判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
6.3 谈判
6.3.1 谈判小组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轮次及谈判顺序与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
6.3.2 通过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且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预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数量的,谈判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选择方法,从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中选择预定数量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被选择的供应商不再参加后续的谈判活动,谈判小组应对其进行告知;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其响应保证金应在5日内原额退还。
6.3.3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集中与单一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参加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谈判中做出的承诺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3.4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放弃参加该轮次谈判,但其仍有权参加后续谈判采购活动。
6.4 递交补充响应文件
6.4.1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根据谈判情况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部分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内容,但不得实质性改变评审标准或改变可能影响初步评审结果的内容。谈判小组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将修改和补充的内容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修改和补充的内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6.4.2 谈判小组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后,应要求供应商修改和补充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及要求相应地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即补充响应文件)。补充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并对采购文件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响应。补充响应文件与首次递交的响应文件共同构成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二者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响应文件内容为准。
6.4.3 谈判小组审查供应商补充响应文件,对其响应性进行评审。补充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内容的,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补充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内容的,该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谈判小组应取消供应商的谈判资格并对其进行告知。
6.5 递交最终报价
谈判小组在谈判中未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谈判小组修改和补充了采购文件的,谈判小组应要求按照本章第6. 4款规定递交了实质性响应的补充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6 公开开启最终报价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公开开启最终报价的,采购人将在供应商递交最终报价的截止时间,公开开启并公布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
6.7 详细评审及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6.7.1 谈判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方法、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7.2 评审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7.3 所有供应商最终报价均明显不合理的,采购人将终止谈判活动。
七、合同授予
7.1 候选成交供应商履约能力核查
采购人可对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或组织现场考察,以确认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生产经营、财务等实际状况与响应文件是否一致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供应商履约能力的情况。核查结果将作为采购人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的依据之一。
7.2 确定预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及核查结果(如有),对候选成交供应商综合评估后从中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
7.3预成交结果公示
预成交供应商选定后,采购人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公示期限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包括如下内容:
(1)所有候选成交供应商名称、响应价格及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
(2)预成交供应商名称、预成交份额(如有)及选择原因;
(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内容。
7.4发出成交通知书
公示期结束后,在本章第3. 3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预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7.5 发布成交公告
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采购人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发布成交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成交供应商名称、响应价格及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成交份额(如有)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内容。
7.6 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有效期限和递交时间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采购合同金额的5%。
7.7 签订合同
7.7.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7.4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3.1. 4项规定对最终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小于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 3.1. 1项规定确定的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报价为准;若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大于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评审价格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采购文件不允许调整的费率和金额除外)。
7.8 特殊情形处理
因供应商对预成交结果提出异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等导致采购人变更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重新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进行公示并公告。
八、异议
8.1 提出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预成交结果提出异议。异议应在预成交结果公示期间通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异议渠道提出,并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8.2 异议处理
采购人将针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发现异议人对相关问题理解有误的,应作出解释;发现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错误或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异议人与采购人对异议事项无法达成一致的,异议人可向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业组织或专业咨询机构申请调解或进行反映。
采购人认为异议不成立或不影响采购结果的,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
九、纪律要求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谈判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 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工作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 对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工作正常进行。
十、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采购代理服务费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费用标准或金额、交费时间和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10.2 其他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审方法 | 评审方法 | ?7?1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投票法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第 3.7.2项及第 3.7.3项的规定(提请注意要求为签字并加盖公章) |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 | ||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提交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备选响应方案 | 除采购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方案外,供应商不得提交备选方案 | ||
响应函中实质性内容 | 对实质性内容响应完整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依法设立 | 符合第一章第3项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项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项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项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项 | ||
人员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项 | ||
其它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项 | ||
不得存在的情形 | 符合第一章第3项 | ||
供方名单核查 | 供方是否存在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中核北方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的情形。 | ||
关联关系核查 | 是否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
联合体供应商 | 符合第一章第3项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报价 | 符合第二章第3.2款规定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第3.3.1项规定 | ||
响应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第3.4.1项规定 | ||
响应方案 | 符合第二章第3.6款规定 (即要求对关键性★符号实质性响应) | ||
完成期限 | 符合第一章第2条规定 | ||
合同条款 | 符合第二章第1.10.1项规定 (即要求对关键性★符号实质性响应) | ||
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 | 符合第二章第1.10.2项的规定 | ||
分包 | 符合第二章第1.9项的规定 | ||
供应商评分并列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的规则 | ■由评审小组投票决定 □由评审小组抽签决定 □其他方法:在技术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价格低者优先。 |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要求,并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方法确定供应商响应报价的评审价格,并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二、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 初步评审程序
2.2.1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 2.1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2.2.2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为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评审价格若超过最高限价(如有),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评审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异常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2.3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报价表合计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计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价累计数为准;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响应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响应总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响应报价时,视同供应商响应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签订合同时由供应商承担,如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响应报价作为异常低价处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响应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
2.2.4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2.5特殊情形处理
初步评审后,如评审小组认为所有响应文件均无效,或者所有响应报价竞争性不足,高于市场预期价格,评审小组应当终止评审,或经采购人同意,直接转换选择其他采购方式,与原供应商共同完成后续采购程序。
三、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最低价法)评审小组对评审价格进行比较后,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供应商评审价格相等时,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
四、评审结果4.1 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递交书面评审报告。
4.2 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要求及数量
评审小组应在书面评审报告中按照供应商排列的优先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或不排序)。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采购合同
XXX产品加工合同
合同编号:
甲 方: 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乙 方:
签订地点: 中国 包头
签订时间: 年 月
XX产品加工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供货范围、金额
产品名称 | 图号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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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
备注:产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技术协议或加工图纸。 |
二、合同价格
1、本合同价格为万元(大写人民币元整),由不含税价和税金组成。其中不含税价为万元(大写人民币),税金为万元(大写人民币),增值税税率%(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则按国家税法有关规定执行)分项价格见(一、产品名称、供货范围、金额)。包含材料费、加工费、指导安装调试费、运保费、包装费、装卸费及%增值税等费用,甲方现场落地价。上述产品中硬件、软件等均应配置完整。
2、本合同规定的价格为以人民币表示的价格,其它任何因素均不能对本价格造成影响。
三、合同价款的支付
2、乙方申请付款时应先提交支付申请(格式见附件2《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经甲方审查确认无误,甲方通知乙方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方可提交发票,否则由此引发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只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收据后方有义务向乙方支付相关合同价款,乙方在申请相关款项时按照合同约定出具相应金额合法发票的,可不再提交财务收据。
4、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提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照同一项目的同一货物的若干条目为一个开票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单位信息应包括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税号等。
5、尽管有上述规定,甲方有权从任何一次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扣除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费用。
四、产品交付
1、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XXX个月交付。
2、交货地点:包头市青山区乌素图202厂(甲方指定地点)
3、收货人:
4、乙方在产品具备发运条件前,书面通知甲方产品的名称、数量、重量、外形尺寸等基本情况及产品的发运日期、发运方式,以便甲方做好接收准备。格式详见附件5《发货通知及装箱清单》。
5、乙方负责将产品发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运保费和装卸费由乙方承担。产品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损坏、丢失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原料供应
1、乙方自行购置原材料完成加工。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的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做、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同时甲方保留向乙方提出追偿相应损失和索赔的权利,质量违约索赔及供货延期违约索赔按照本合同第第十条执行。
六、质量保证
1、法规及技术标准
1.1执行法规:
本合同执行下列法规、标准规范等。凡注明日期或版次的文件,其后的任何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合同。凡未注明日期或版次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合同。
—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或HAF003《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或其他的国家或行业的标准、规范等。
1.2执行技术标准
详见附件1技术协议或加工图纸。
2、质量保证要求
2.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乙方应确保对所承担的各项工作质量进行有效控制,使之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并保证提供其达到规定要求的足够的客观证据。
乙方如发生合同涉及的组织机构变化、资格审查机构变化、生产产品场地变更等情况时,乙方应当在7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2.2文件和记录控制
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如合同产品的技术指标要求、技术状态文件、验证要求规范等相关技术资料,并进行技术交底。
乙方对涉及合同产品生产的文件和记录管理应当符合甲方技术资料管理相关文件的规定。
乙方应具备的必要的技术资料的项目包括工艺装配文件、标准样件、贮存使用维护资料、质量保证资料等,在开展合格供方现场评价过程中,上述资料应提供甲方查阅。同时,应向甲方提供合同本合同约定的使用维护说明书、合格证等入厂复验的必要文件。
乙方应按要求建立可靠的记录制度,以确保获得并向甲方提供物项和服务达到规定质量要求的足够的客观证据。
2.3质量问题处理
乙方应保证所供合同产品是全新的、采用完全满足要求的工艺生产出来的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
乙方应保证合同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在其有效期内具有满意的使用效果。在产品有效期内,乙方应对由于其生产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合同产品质量问题负责。
乙方在合同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发现批量不合格的质量问题,应当在24小时内报送甲方;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报送质量问题处理及产品处置等情况。
当乙方或其配套供应商向甲方发运后发现其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隐患时,乙方应当在发现 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隐患8小时内通知甲方,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通知,通知内容应当包括怀疑 产品的基本信息、问题描述、怀疑/影响的日期代码序列号、处置建议、乙方采取的纠正措施等。
乙方收到甲方的质量问题通知单、纠正措施要求单或不符合项报告等反馈要求后,应当在收到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如果乙方对甲方的质量问题通知单、纠正措施要求单或不符合项报告中提出的不符合存在异议,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并将理由和证明材料提交甲方,否则视为不存在异议。
甲方在入厂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发现合同产品的质量问题,应当向乙方提供如发现时机、不符合情况描述、导致的不良影响等质量信息,并积极指导、配合乙方做好调查取证和问题处理工作。
2.4计量保证
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或国家计量法律法规要求等建立完善计量标准的使用、控制和量值溯源、传递控制程序,确保使用的计量器具和测试仪器、产品按规定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以及数据记录的完整和可追溯,甲方有权监督检查。
专用测试产品在试用前应当验收合格并进行检定。
2.5人员资格要求
乙方应当对涉及合同产品的设计、特种工艺、生产、检验人员进行相关培训,确保人员能力素质满足岗位要求。
乙方从事合同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焊接、热处理等特种作业人员,需取得国家认可的特种作业资质。
2.6外协外购质量保证
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外购配套产品及部件清单,清单明确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品牌,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随意变更外购件清单中内容。
乙方不能选买择方禁止采购的供应商作为配套供应商。乙方应当将本合同的质量要求逐项传递或分解至本合同所有相关分承包合同,并对配套供应商实施有效控制。
当乙方外协外购中涉及影响合同产品质量的关键件应当得到甲方认可。
乙方如需将本合同范围的项目分包给第三方时,应先取得甲方的正式书面认可文件,乙方选择的分包方应报甲方审查认可,必要时甲方有权对乙方选择的分包方进行独立评价。
2.7质量证明文件
乙方应当依据甲方质量证明文件编制要求提供合同产品的合格证或甲方认可的其它证明文件,并随合同产品提交甲方。
3、过程质量保证
3.1工艺控制
如甲方需要,乙方应当依据甲方的工艺要求、工艺质量控制要求等,形成产品技术方案,并提交甲方审核确认。
在合同产品生产过程中,如有必要,甲方将向乙方提出禁用工艺或限用工艺清单,如乙方由于产品能力等因素限制必须使用清单中的工艺时,应当经甲方的书面认可。
3.2关键过程、特殊过程质量控制
乙方应当依据甲方提供的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过程质量控制文件开展关键过程、特殊过程的识别与质量控制。
3.3不符合项/不合格品的管理
乙方应制定并实施不符合项/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要对不符合项/不合格品按照甲方的分类原则进行分类管理,对制造中产生的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物项进行有效控制。
如甲方需要,乙方编制的不符合项/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要提交甲方审查、认可、备案。
对于甲方要求的零部件、组装件等,乙方不得让步接收、超差代用。
4、质量监督
4.1质量监督要求
乙方应当接受甲方对乙方质量体系的监督和评价,应当确保甲方及经甲方同意的有关方有权进入与本合同有关现场,开展如过程、 产品、关键质量控制点、强制性检验点的监督,以验证乙方对合同要求的遵守情况,乙方应当提供必要的数据、记录、文件等资源支持。
甲方有权自费派代表到乙方进行质保监查,以了解乙方的质保能力、合同 产品的制造进度及制造质量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乙方妥善处理。
甲方及其用户代表有权在乙方代表的陪同下对其分供方进行监查。
甲方及其用户代表对乙方及其分供方进行监查时,乙方及其分供方应予以配合,并提供便利的食宿条件,费用由甲方负责。
4.2监造
本合同产品制造过程中,甲方有权派代表到合同产品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和过程检验,以了解产品的制造进度和制造质量控制情况,乙方应予配合。乙方应免费为甲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甲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产品的进度计划时,应将甲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知甲方;甲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产品的正常生产。乙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甲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甲方;如甲方监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产品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甲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监造、检验的依据为双方签署的产品采购技术协议。
甲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产品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产品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乙方负责。
甲方监造人员对合同产品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产品质量的确认,不影响乙方交货后甲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产品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乙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产品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质量保证期
5.1合同产品整体质量保证期为终验收之日起12个月。
5.2在质量保证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产品配置、质量或性能与合同约定不符,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3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零部件、产品更换或产品缺陷处理等情况,乙方负责妥善解决,使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相应延长产品质量保证期。另外,由于上述情况造成整体产品交付使用延期,乙方按本合同第10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与赔偿。
5.4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退货,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所有货款,承担由退货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杂费和保险费,检验费等)。同时,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给甲方等同于本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金额:)的违约金。
5.5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协助处理,费用由甲方负担。
5.6质量保证期届满后,甲方应在 7 日内向乙方出具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6、质保期服务
6.1乙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乙方到合同产品现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 7 日内解决合同产品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乙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产品的故障,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6.2如乙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产品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甲方应免费为乙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乙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技术人员应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
6.3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甲方同意的条件下,乙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6.4乙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产品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甲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甲方。
七、图纸、技术资料的提供
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必须提供合同规定产品的有效图纸和技术资料,乙方在加工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资料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和交货期延误,由甲方负责。
2、对于承揽的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要求。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和复制任何技术资料、图纸和复制产品。
3、乙方在交付产品是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3.1产品主要材料材质证明文件。
3.2产品合格证(包括本体合格证、外购件合格证)。
3.3外购标准件需提供质量证明书。
八、产品安装调试及验收
1、源地验收:乙方应在产品加工完毕前十天通知甲方代表到乙方工厂,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是否进行源地验收的决定,甲方决定进行源地验收时,双方代表应对产品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进行全面详细地验收,并出具一份证明产品符合合同规定的源地验收报告方可发货。该源地验收报告只证明预验收通过,不作为对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的最终定论。
2、到货验收:产品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买卖双方代表对产品外观进行检验,主要检查产品的包装是否完好,有无损坏;物资是否被撞击、挤压而导致破碎、变形等;产品金属表面是否有锈蚀、裂纹、瓢曲、切斜等外观质量问题。同时根据合同随机资料清单检查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双方根据检验情况,填写到货验收记录。
如乙方代表不能参加到货验收,甲方有权自行完成到货验收工作。
3、开箱验收:产品安装调试或投入使用之前,由买卖双方代表共同进行开箱检验,如发现产品、材料有损坏、漏装、丢失和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应作详细记录,并由双方代表会签。由乙方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修理、补齐、更换。
如乙方代表未能按时到达现场时,甲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如发现产品、材料有损坏、漏装、丢失和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如实地详细记录,作为向乙方提出修理、补齐、更换或索赔的有效证据。
4、安装调试和甲方人员培训
4.1乙方安装、负责调试,产品完成安装调试并最终验收合格后进入质保期。
4.2甲方现场具备安装调试条件,在书面通知乙方后一周内,乙方到甲方现场实施安装调试工作。
4.3产品不能够在甲方现场一次性安装调试完成,并作终验收的,乙方安装调试人员离场前需签署调试进度及出现问题的备忘录,经工程管理部门和合同执行部门人员共同签字后方可离厂,否则会影响产品的终验收和合同进度款项的支付。
5、终验收:
5.1产品验收依据为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或非标图纸。
5.2 产品验收过程由甲乙双方代表共同见证、测定,产品满足技术参数、图纸要求,功能要求和安全保护要求后结束验收。
5.3产品完成最终验收,完全满足合同技术协议要求,视为产品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买卖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报告。
6、对到货验收、开箱验收和终验收发现的问题,乙方应给予及时响应和妥善处理。同时甲方保留向乙方提出追偿相应损失和索赔的权利,质量违约索赔和供货延期违约索赔按照本合同第十条执行。
九、包装运输要求
1、产品包装应符合运输作业和装卸作业要求,电器件和易损件必须严格包装,避免受潮和腐蚀,每个包装件内的货物必须有明显的标记与标签(格式详见附件4《唛头》),所有包装物不回收。
2、包装费和运输费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违约责任与赔偿
1、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 应向甲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同时乙方应视违约后果向甲方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赔偿。
1.1乙方交付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品牌与合同不符,以次充好的,乙方除了要按合同约定换货外,还应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赔偿;
1.2乙方交付产品的规格型号或技术参数与合同约定不符,乙方除了要按合同约定换货外,根据影响甲方生产进度的情况,还应承担合同总金额5-10%的违约赔偿;
1.3如果乙方的违约行为对交付合同产品的质量等造成其他影响的,则乙方应视违约后果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5-20%的违约赔偿。
2、乙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产品(包括迟延交付技术资料)的,应向甲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2.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产品金额的 0.5%;
2.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产品金额的 1%;
2.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产品金额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乙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产品的义务。
3、如果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付款,甲方应就逾期款项向乙方支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4、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单方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
4.1如果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内(20天),未能全部或部分按合同交付货物。
4.2因乙方原因(如制造能力、产品质量等)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
4.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4.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一旦甲方根据上述第4条终止部分或总合同,甲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委托第三方提供未交付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由此而发生的额外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6、卖方存在造假行为时,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0%的违约金;造假行为是指营运单位及其员工,供方及其员工等故意违反核安全法规、许可证条件、标准、程序和细则、合同等以及故意提供不准确、不完整的信息记录等不当行为。
十一、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的执行,国家和中核集团政策调整也视为不可抗力事件。
2、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受阻一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3、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快件信函寄给另一方审阅认可。
4、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可以在与另一方协商后,根据实际影响的时间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另一方以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不提出赔偿要求。
5、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2周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十二、纠纷处理
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十三、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合同双方欲对合同条款做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须由卖、买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书面协议确认后方可执行。
十四、转让与分包
1、除甲方事先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部分或全部合同项下的履行义务。
2、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本合同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经甲方审查同意后,该分包合同视为有效。甲方不同意分包,乙方不得分包。卖甲方对分包的同意并不能解除或转移乙方承担的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十五、廉洁协议书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附件3《廉政协议书》的约定。
十六、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解释和适用,合同双方应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十七、保密
1、合同双方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软件和专有技术等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任何一方在为获得另一方书面认可之前,不得将按本合同所接收到的另一方的任何资料全部或部分的公开或泄漏给第三方(政府主管部门、上级审管部门、甲方集团总部除外)。
2、乙方保证其按照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合同产品、文件、技术和服务,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版权和其他权利,并保证甲方在使用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权索赔。如果由于乙方的任何侵权行为而引起第三方对甲方的索赔时,乙方应自担费用负责解决上述纠纷和索赔。
3、乙方应响应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提出的所有保密要求和现场管理要求。
4、上述保密义务的期限至保密信息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双方书面解除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止。
5、一方违反保密义务,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十八、知识产权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文件、资料、模型、样品和/或设计中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在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应将上述项目全部归还给甲方。
2、如果合同产品是根据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模型、样品和/或设计进行制造的,则合同产品所包含的与上述文件、资料、模型、样品和/或设计相关的知识产权及后续改进和发展归甲方所有。
3、乙方应保证所交付的合同产品及相关文件资料无知识产权纠纷;保证甲方在使用该合同产品文件资料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索赔。如果乙方提供的合同产品或者文件资料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并按第8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因乙方提交的合同产品或文件资料而受到知识产权侵权指控时,可暂停支付所有应支付的合同费用,直到侵权指控被撤销且甲方确认无潜在纠纷之日为止。
十九、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非法定代表人签署合同的要同时提供法人委托授权书。
2、本合同一式贰份,乙方壹份,甲方壹份,合同传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法定地址及其它
本合同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及其它规定如下:
甲方: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 乙方: |
(签章) (签章)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乌素图 | 地址: |
邮编:014035 邮编:
开户行:工行建华支行 开户行:
账号:0603023009022110166 账号:
联行号: 联行号:
税号:91150200114395995W 税号:
电话:0472-3139308 电话:
传真:0472-3139309 传真: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技术协议或加工图纸》
附件2《支付申请书》
支付申请书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合同信息 | 合同名称 | 合同编号 | 合同价格 | |||||
|
|
| ||||||
支付申请信息 | 付款类型(选择打√) □预付款 □进度款 □到货款 □安装或调试款 □质保金 □其它 | |||||||
第___次支付申请 | 支付金额 | 支付金额大写 | 付款方式 | |||||
|
|
| ||||||
累计支付金额 (含本次申请) |
| |||||||
支付依据 (合同支付条款) | 合同条款第xx条规定:
| |||||||
乙方信息 | 乙方名称 |
|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
|
|
| ||||||
开户行 |
| 账号 |
| |||||
乙方承诺上述信息真实有效,否则愿承担由于提供虚假文件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
乙方签章 | |||||||
廉政协议书
项目名称:xxx公司xx物项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xxx
合同总价:参见合同价格条款
甲方:xxx公司
乙方:xxx公司
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法规法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了加强各项经济活动的党风廉政建设,规范甲乙双方在经济工作中的各项业务活动,防止发生各种不正当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二、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对方利益,不得获取不正当利益,双方单位有义务监督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廉洁行为。
三、甲方及工作人员事前、事中、事后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和接受乙方财物(包括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等,下同)。不准报销应由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有关工作人员赠送财物(内容同上)。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借装修住房、婚丧嫁娶等机会向乙方敛财。不得要求乙方安排配偶子女的工作以及在出国(境)、旅游等方面为其提供方便。乙方不得在上述方面为甲方提供特殊照顾。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合同的宴请、健身、娱乐活动。乙方不得借机向甲方提供影响公正执行合同的上述活动。
六、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对方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双方主管部门在调查涉嫌违法违纪人员时,对方应给予积极配合,提供真实情况及证据。
七、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应给予批评教育,视情节将拒绝接受有关人员在甲方从事业务活动,取消乙方潜在供应商(供方)资格。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
九、举报地址: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电话0472-3139582 。
唛头(发货时粘贴在包装箱上)
甲方合同号 |
|
合同名称 | _____________采购合同 |
乙方名称 |
|
甲方名称 |
|
发货人/联系电话 |
|
接货人/联系电话 |
|
发货地点 |
|
到货地点 |
|
箱号/总件数 |
|
包装箱尺寸、重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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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公司(甲方名称)
地址: 电话:
邮编: 传真:
发货通知
XX公司(甲方):
按照采购合同规定,我公司将于 年 月 日发运,请查收。
采购合同名称 | 采购合同号 |
| |
合同要求交货时间 |
| ||
计划发运时间 |
| 预计到达时间 |
|
收 货 人 | (姓名及电话) | XX合同处 采购项目经理 | (姓名及电话) |
立项单号 | 需填写 | 采购申请部门 | (姓名及电话) |
发货地点 |
| ||
主要物项描述 |
| ||
寿期物项说明 | □非寿期物项 □寿期物项(已在装箱清单中注明寿期) | ||
包装情况 | 纸箱: 箱; 木箱: 箱; 铁箱:箱; 裸装:件。 | ||
运输情况 | 运输方式: 车号: | ||
装卸货方式 | □吊车 □叉车 □人工搬运 □其它 | ||
储存级别及条件 | 储存级别 级 □室内 □室外 □其它 | ||
发货单位 |
| ||
发货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 ||
附件 | 1、装箱清单2、随箱文件清单3、合同物项自检报告 |
装箱清单
序号 | 名称 | 物项编码 | 型号规格 | 数量 | 箱号 | 毛重/净重 | 包装尺寸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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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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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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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通知及装箱清单应在发货前2天传真给甲方。
供应商应根据本章内容的要求,在所提交的响应文件的响应方案部分提交详细的技术响应,并提供详细的技术支持资料,但不允许大篇幅抄袭、复制采购文件中的条款或内容,否则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本章带★内容为响应文件的必须满足项,如有偏离将有可能导致其响应被否决)
1.概况
我公司生产任务所需集装箱式活动房,要求承包人承担以下集装箱式活动房的制造、工厂试验、包装、发运、运输、交货和现场开箱交接、现场组装和试验、安装及安装质量监督,以及参加现场试验、试运行、交接验收和培训等服务。
★2.技术要求序号 | 物资编码 | 名称 | 规格型号/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01506182000 | 集装箱式活动房 | 型号规格:24YJ/BS-JZX-01 9000×5000×3000;材质:复合材料; | 套 | 3 |
2 | 01506183000 | 集装箱式活动房 | 型号规格:24YJ/BS-JZX-02 7000×5000×3000;材质:复合材料; | 套 | 2 |
3 | 01506184000 | 集装箱式活动房 | 型号规格:24YJ/BS-JZX-03 4000×4000×3000;材质:复合材料; | 套 | 1 |
图纸详见附件。
3.包装要求供应商应保证每个货物表面质量与结构完好。
4.到货验收要求4.1供应商应提供本项目采购货物的合格证等。
4.2货物运抵合同约定交付地点后进行到货验收,经验收判定不合格的:予以拒收,责任由供方承担。
集装箱式活动房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项目
响应文件
采购编号:
供应商: (盖单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录
一、响应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四、联合体协议书(不适用)
五、响应保证金(不适用)
六、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七、报价表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响应方案
十、其他资料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含税价人民币(大写)(¥)的报价(其中不含税价为:;增值税税额为:)完成/提供本项目工程/货物/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授权委托书(如有);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响应保证金(如有);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响应方案;
……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5.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8)不符合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9)被列入集团公司、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及中核北方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集装箱式活动房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供应商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盖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谈判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谈判采购项目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不适用)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谈判活动。现就组成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签署文件,递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承诺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谈判采购项目。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联合体各成员职责分工描述)
6.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
年月日
(不适用)
说明:若采用电汇方式递交,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供应商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采购人名称):
鉴于 (供应商名称)(以下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
参加 (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的采购,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采购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 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0?2?0?2?0?2?0?2?0?2?0?2?0?2?0?2?0?2?0?2?0?2?0?2?0?2 。
本保函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 月 日
序号 | 采购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采购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说明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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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
|
3 |
|
|
|
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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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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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除在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明确列出的偏差外,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空白视为全部响应)
1.报价表说明
报价表或响应方案中需对主要物项、部件、价格较高的配件等的参数、配置、品牌等予以说明,以用作评标、判断价格依据;对于只有名称,数量,价格的报价表且响应方案中没有相应资料介绍的,评委有权视情况作为废标。
2.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响应参数、配置或品牌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集装箱式活动房 | 套 | 3 | 型号规格:24YJ/BS-JZX-01 9000×5000×3000;材质:复合材料; |
|
| 01506182000 |
2 | 集装箱式活动房 | 套 | 2 | 型号规格:24YJ/BS-JZX-02 7000×5000×3000;材质:复合材料; |
|
| 01506183000 |
3 | 集装箱式活动房 | 套 | 1 | 型号规格:24YJ/BS-JZX-03 4000×4000×3000;材质:复合材料; |
|
| 01506184000 |
合计 |
|
|
|
注:
1. 上述单价、总价均为含税价,供应商应注明报价税率,如涉及税率不一致,可在表格中加列注明。
2. 除非在合同中另有规定或说明,以上总价格包括乙方为完成此项目所有的义务和责任的费用。
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3.5(1)项和第3.5(2)项的要求提供主体资格
证明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供应商还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5)项、第3.5(7)项和第3.5(8)项的
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集装箱式活动房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二)近年财务状况
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3)项的要求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集装箱式活动房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三)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集装箱式活动房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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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式活动房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五)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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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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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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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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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在本项目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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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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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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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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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方案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产品或服务概况;
(2)供货范围;
(3)产品参数指标;
(4)项目组织机构设置、岗位职责;
(5)供货方案;
(6)拟投入的人员配备和设备;
(7)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
(8)安全保证措施;
(9)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10)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
(11)其它资料
保密承诺函
致: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根据你方为物项及服务采购的采购文件(采购编号:),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和地址)在此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年月
廉洁承诺函
致: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为了进一步规范采购活动,搞好党风廉政建设,遏制不公平竞争和其他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供应商承诺如下:
1.在采购过程中,不发生下列行为:
(1)以任何理由向采购工作人员及评委赠送礼金、有价证券或给予其他好处;
(2)组织有碍采购、合同谈判等经济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3)为采购工作人员及评委报销应由其个人或所在单位、部门支付的各种费用;为采购工作人员和评委及配偶、子女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等活动提供便利;
(4)私自会见采购、评标人员,打探标的及评标情况;
(5)相互串通报价,有意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7)伪造证明材料、虚假投诉或恶意投诉等;
(8)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2.如发生上述行为,我方承诺立即放弃投标、中标或签定合同的资格,并接受采购人的处罚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上述违约行为的,我方同意中止合同、并对违约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日
3.1 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关于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自查情况截图。
3.2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关于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自查情况截图。
3.3 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中关于供应商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犯罪档案的自查情况截图,查询期限为10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自查情况截图。
(四)其它材料其它如社会信誉、服务承诺等采购文件要求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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